中共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发布时间: 2024-09-20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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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11月20日至12月29日,市委巡察三组对中共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月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坚决贯彻政治要求,全面系统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理清工作思路、细化推进举措、狠抓工作落实,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的要求,有序作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以巡察整改促进我局工作能力全面提升。

  (一)迅速动员部署,压实整改责任强化组织领导

  巡察反馈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5月9日,召开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巡察整改期间,先后共召开7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8次党组会、10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主动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逐项整改,确保整改任务按时完成。

  (二)细化整改措施,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制定局党组《关于落实宁德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78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照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并实时整理归档内页材料。各责任领导及时研究整改工作,一体推进整改事项,确保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整改到位。

  (三)坚持标本兼治,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注重从制度机制上查找问题根源,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推动相关领域的制度完善和工作创新。通过制定修订一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作流程等措施,不断提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同时,将巡察整改成果与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相结合,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政治学习不深入贯彻新思想有差距

  1.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先后召开3次党组(扩大)学习会,传达学习29次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其中,2024年3月4日,召开党组(扩大)学习会组织学习优抚褒扬方面有关内容7项;4月23日,召开党组(扩大)学习会组织学习双拥共建有关内容4项;5月29日,召开党组(扩大)学习会组织学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等有关内容18项。二是定期更新台账。建立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台账,2024年3月13日起,按照学习强国整理公布的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有关论述定期更新,并及时安排学习。2月1日至7月31日,更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内容3项,均已安排学习。三是印发学习计划。印发《中共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2024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共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支部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学习内容。

  2.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学习。2024年4月15日,召开党组会,组织学习市委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具体要求。二是印发通知。2024年4月15日,召开党组会,审议通过《中共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一议题”学习的通知》并正式行文印发。2024年2月1日至7月31日,共召开党组会8场,均开展“第一议题”学习。三是落实流程。严格落实党组会议题呈报审批流程,8次“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均由分管领导、党组书记依次审核把关后,提报为党组会议题。

  3.关于“学习研讨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提升学习质量。2024年4月23日,召开党组(扩大)学习会,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实施意见》。二是规范开展学习。2024年2月至7月,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7场,均已按计划完成学习。三是深入研讨交流。2024年2月5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军民融合发展重要论述以及边海防方针政策,安排两名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内容作重点交流发言,局党组书记在会前严格审核交流发言材料。

  4.关于“落实‘四下基层’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理论学习。

  2024年4月15日,召开党组会,组织学习《中共宁德市委关于深化落实“四下基层”制度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的决定》。二是制定工作方案。2024年4月15日,召开党组会,审议通过《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四下基层”工作方案》并正式行文印发,要求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1天到基层接访群众、每年至少下基层开展宣讲2次。三是印发工作通知。2024年5月13日,印发《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退役军人相关法规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等工作的通知》,局党组成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信访接待下基层”工作10次。四是完成宣讲任务。根据《近期理论宣讲工作提示函》,结合党纪学习教育,6名处级领导均完成上半年宣讲任务,并到挂钩联系的县(市、区)局党支部上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二)担当作为不强推动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有弱项

  5.关于“开展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不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深化理论学习。2024年4月9日,组织学习《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及省厅《关于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的通知》。二是强化思想引领。印发《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教育引导,落实教育惩戒机制:我市2人荣获“全国模范退役军人”称号;在福鼎市柏洋村承办全省“兵支书”提质增效培训班,选派24名基层“兵支书”“兵委员”及工作人员参加全省乡村治理骨干培训班,进一步激发退役军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组织纪念活动。邀请退役军人、烈士遗属代表7人参加清明祭英烈相关主题活动2个,组织优秀退役军人开展讲述革命先烈故事活动1次,传承红色基因,夯实红色梦想。四是落实文件要求。2024年3月18日,印发《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全市退役军人创业就业思想政治工作示范基地评定推荐工作的通知》,根据4月9日《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关于清理优化创建示范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预通知》要求,我局已暂停退役军人创业就业思想政治工作示范基地评定工作。

  6.关于“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力度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认真组织学习。2024年4月9日,组织学习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二是开展帮扶援助。申请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救助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对象给予帮扶。2024年向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申请一次性临时救助资金98万元,上半年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定同意发放64万元帮扶86人,已发放第一批54人共43万元帮扶资金,第二批32人共21万元帮扶资金正在发放中,剩余34万元待下半年发放;向市政府请示申请困难退役军人帮扶资金,市政府已追加拨付我局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专项资金20万元。三是启动保险项目。按照省厅的部署,开展宁德市退役军人医疗救助保险项目试点工作,给大病的退役军人送去温暖。2024年2月29日,启动宁德市退役军人医疗救助保险项目试点,截至7月31日,共计有19名大病退役军人通过线上办理保险理赔,合计金额9500元。

  7.关于“挖掘弘扬英烈精神举措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业务学习。5月20日,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提升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水平的通知》《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二是开展宣传活动。3月4日上午,在蕉南街道开展“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英烈精神”主题政策宣传活动,发放烈士褒扬政策宣传手册500份。同时指导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结合清明开展“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英烈精神”等相关主题宣传活动。三是完成绩效评价。全面完成2023年度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将提前下达的2024年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经费24万收回(分别收回寿宁11万、周宁13万)。2024年5月配合省烈保中心到各县(市、区)烈士陵园检查督导。四是指导设施升级。2024年5月24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规范管理的通知》,指导蕉城区推动3处县级以下的烈士纪念设施(霍童烈士陵园、南山革命烈士陵园、三都烈士陵园)升级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五是开展监督检查。2024年5月-6月赴9个县(市、区)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整修专项资金监督检查。7月22日,印发《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2024年优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报》,会计凭证、原始资料不规范的县(市、区)已按通报要求整改反馈。

  8.关于“优待证发放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理论学习。

  2024年5月20日,组织学习《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申领发放优待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二是督促证件发放。指导督促县、乡两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将511张优待证发放到对象手中,并已在优待证系统中全部确认签收。三是推动场景拓展。推动优待证使用场景拓展,积极推动公交和景区免费等优待项目55项。四是印发工作通报。2024年6月27日,印发《关于2024年上半年优待证工作的通报》,自2024年1月1日至6月27日,各县(市、区)受理退役军人和“三属”优待证申请1954人次,审核通过1356人,制发优待证1467张,未领取优待证0张,优待证全部发放到位。

  (三)党的建设不足“两个责任”落实有短板

  9.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深化理论学习。2024年4月23日,召开党组(扩大)学习会,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5月14日,召开党支部学习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7月22日,召开2024年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二是规范工作内容。印发《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规范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三是制定党建计划。印发《2024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落实机关党建工作。四是开展督导检查。机关党委对机关党支部、军休所党支部开展2024年基层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发现3个问题,整改3个问题。五是调整领导小组。5月13日,印发《中共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调整充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的通知》,调整领导小组成员。

  10.关于“党费收缴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业务学习。2024年1月17日、3月7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5月14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学习《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二是规范党费缴纳。指定机关党支部专人负责党费缴纳督促工作,并通过App(复兴壹号)于每月20日自动提醒党员缴纳党费,对未按时缴纳的,以口头方式再次提醒缴纳党费。2月1日以来均已按月及时缴纳。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6人。

  (四)隐患排查少风险化解不到位

  11.关于“纪检监察监督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业务学习。

  2024年2月28日,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召开组务会,组织组内干部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的通知》《福建省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做强派驻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与《聚焦发现问题做深日常监督方式指引(试行)》,提升派驻监督发现问题能力。二是强化监督检查。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抽调综合监督单位财务人员及业务骨干,在2024年1月、5月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4个方面8个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2份,提出意见建议6条,并督促整改,目前上述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三是开展专项检查。2024年5月,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会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监督检查方案,督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四是持续跟踪督促。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于2024年5月、2024年7月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巡察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22个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2份,提出意见建议5条,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面反馈,目前已整改到位18个,仍有4个问题正在整改中,将持续跟踪督促。五是实行清单管理。对2024年以来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动态跟踪,督促真改实改改到位。

  1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印发实施方案。

  印发《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实施方案》,确实了33名常态化联系对象,按照一人一册建立工作手册,根据工作安排,第一、二季度分别进行了电话联系慰问,拟于第三季度开展走访慰问。二是组织会议学习。2024年5月8日,召开党组(扩大)学习会,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三是加强风险排查。与公安、网信、信访等部门联合召开退役军人安定稳定会议2次,加强退役军人信访稳定风险隐患排查,促进退役军人稳定。注销微信公众号。2024年4月3日,注销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

  13.关于“信访矛盾化解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深入开展业务学习。2024年4月9日,组织学习《信访工作条例》。二是扎实推进问题治理。加强信访办理质量提升,落实分级预警管控,扎实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着力化解退役军人矛盾;2024年2月1日至7月31日,共受理信访件12件,复查件3件,已全部办结并按时回复,信访人情绪均较为稳定。三是开展“四下基层”工作。根据“四下基层”工作细化方案, 2024年5月至6月,党组成员开展10次“信访接待下基层”工作。及时跟进办理情况。及时跟进“13712”信访件办理情况,截至目前“13712”件9件已按时完成。

  14.关于“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管理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深化学习。2024年5月11日,

  组织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学习;组织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学习《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并组织应知应会考试;从市县两级选派11名工作人员参加省服务中心举办的业务培训。二是建立账套。关于“2020年至2023年10月,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独立账户共发生109笔收支823.98万元未进行会计核算,经办人员仅收集、登记流水”问题,已于2023年12月在“财政一体化会计核算平台”建立了宁德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账套(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缴纳),对2023年11月开始的收支业务均在会计核算平台进行核算。三是修改流水账。2023年12月,对流水账登记错误的情况已进行了修改,删除了2023年流水账多登记的一笔收入1969.39元,将修改后的流水账打印装订。四是开展练兵活动。部署开展宁德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系统业务技能大练兵活动,并组织各县区、市直队伍开展知识竞赛活动。2024年4月底组队参加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系统业务技能练兵比武省级总决赛,并取得省级三等奖。

  15.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有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强化防控廉政风险。制定印发《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廉政风险防控清单》。5月8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部署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组织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对照职责定位,梳理科室(事业单位)业务流程,查找科室(事业单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及风险表现。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41点,制定具体防控措施41条。2024年7月24日,制定印发《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廉政风险防控清单》。

  (五)整治不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较突出

  16.关于“制度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理论学习。2024年4月8日,召开党组(扩大)学习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二是修订完善制度。对局机关各项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取消制度5项,修订《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等制度10项。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2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检讨1人。

  17.关于“工作检查不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落实监督检查。2024年5月13日,印发《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退役军人相关法规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等工作的通知》,5月下旬组织工作组抽查各县(市、区)局开展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各县(市、区)局就法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工作汇报,各检查组根据文件要求检查,工作组抽查中未发现相关问题。二是修订工作制度。2024年5月7日,修订印发《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事务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制度》。三是开展优抚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省厅2022年10月抽查发现屏南、古田2021年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率不高,屏南、古田已于2022年全部支出。2024年5月至6月,财务室、优抚科赴9个县(市、区)开展优抚专项资金监督检查。7月22日,印发《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2024年优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报》,通报霞浦、古田、寿宁、柘荣、福鼎存在会计凭证、会计原始资料不规范的问题,寿宁2023年烈士纪念设施资金支出进度缓慢,柘荣优抚对象补助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福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进度缓慢。会计凭证、原始资料不规范的县(市、区)已按通报要求整改反馈。

  18.关于“人大、政协提案办理措施未跟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5月20日,组织学习《关于印发宁德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二是印发文件。根据市政府2024年3月6日相关协调会,综合各部门意见,2024年4月1日行文发布《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宁德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公交车和免门票游览景区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是邀请宣讲。收集陈祥榕烈士事迹相关宣传片,向陈祥榕烈士生前所在部队发出书面邀请到我市宣讲烈士事迹,部队复函目前无法派出人员。

  19.关于“经验总结与实际有出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修正总结材料。根据实际情况,修正“传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 深入开展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宣传下基层总结材料。二是组织业务学习。2024年5月20日,组织学习《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等4份文件的通知》。三是印发工作通知。联合财政局研究制定并印发《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加强优抚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四是开展资金专项监督检查。5月至6月,赴9个县(市、区)开展资金专项监督检查,将资金检查报告报送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审核报备。7月22日,印发《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2024年优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报》,会计凭证、原始资料不规范的县(市、区)已按通报要求整改反馈。

  (六)措施落实不力持续整改效果不够明显

  20.关于“巡察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深化理论学习。2024年3月7日、4月23日,召开党组(扩大)学习会,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办法》。二是研究整改工作。每两周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2024年2月1日至7月31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0次。三是开展监督检查。5月13日,印发《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退役军人相关法规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等工作的通知》,结合退役军人相关法规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等工作开展光荣牌悬挂情况专项督查,印发《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2024年光荣牌悬挂工作情况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检查发现屏南县两户家庭悬挂的光荣牌褪色,屏南县已当场更换光荣牌,东侨未及时悬挂部分退役军人家庭的光荣牌。3月至5月东侨悬挂光荣牌75面。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2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检讨1人。

  21.关于“落实整改措施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召开民主生活会。2024年5月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印发情况报告、整改方案。二是定期汇报工作。以局务会为抓手,每月定期汇报退役军人信访稳定工作。三是组织业务学习。2024年1月17日,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2024年5月14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四是规范廉政谈心谈话。重新修订《廉政谈心谈话制度》,2024年上半年组织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财务和人事工作负责人,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之间开展廉政谈心谈话17次。五是开展监督检查。2024年6月3日,下发《机关党委2024年基层党建工作检查的通知》,2024年6月5日,对机关党支部、军休党支部开展检查,将廉政谈心谈话纳入检查内容。六是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1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检讨1人。

  三、巡察反馈问题及移交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高度重视,对10名相关人员作出处理,涉及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5人、其他人员2人,其中,批评教育9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检讨1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2221018,通信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72号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