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拍摄宁德市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宣传视频的比选公告

来源: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10-23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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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办公室决定开展宁德市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宣传视频制作。现通过比选形式向社会公开征集、择优确定服务单位。

  一、报名基本要求

  (一)参与比选的单位必须经过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或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年检合格以及具有资质的企事业单位。

  (二)参与比选的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参与比选的单位在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名气,必须具备独立开展视频拍摄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具有宣传视频制作经验。

  (四)参与比选的单位宣传视频制作负责人须具有国际国内承认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水平,必须参与视频制作全过程,不能挂名或不担当实质性工作。

  (五)参与比选的单位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与比选的单位近3年内无违法记录。

  二、工作内容

  (一)策划总体方案服务。包括修改文字脚本、拍摄方案、视频拍摄、视频剪辑制作等。

  (二)视频拍摄、剪辑制作等服务。全方位展示宁德市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3年以来的经验做法、改革成果;提供宣传视频1个,时长不少于5分钟,并于2024年一季度交付1个数据更新至2023年12月31日的视频版本。

  (三)宣传推广服务。为宁德市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经验做法在全国提高影响力和知名度提供机会及平台,需推送视频资料至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平台进行展示或对宁德市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经验做法进行新闻报道。

  三、经费额度

  本次宣传视频拍摄经费不超过14万元(含税)。

  四、进度安排

  (一)发布比选公告 

  在“宁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宣传视频拍摄比选公告及相关信息。

  (二)报名 

  方案公告发布7天内接受报名。报名单位按照工作内容制作服务建议书(含详细报价单、企业简介、组建团队人员简介、之前制作的相关视频样片1个、业务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并附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一式5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密封递交或快递至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报名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参选文件将不再受理。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18时。

  地址及联系方式: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东路15号,联系电话:郑先生,0593-2076317。

  (三)比选 

  于2023年11月3日前举行比选,由市金融办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抽取专家3名,组建比选小组审阅提交的参选材料,按综合评分高低排列,评出中选单位,及时公布比选结果。

  比选主要因素:研究策划总体方案思路清晰,具备较强的操作性;参选单位信誉良好,业绩突出,具有一定知名度,具有相关类似经验;参选单位组建专门的团队,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和专业水平,能够提供全程优质服务;为宁德市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经验做法在全国提高影响力和知名度提供机会及平台情况,具有宣传媒体资源。

  (四)签订合同 

  中选单位与业主单位指定代表签订《宁德市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宣传视频拍摄合同书》。

  五、进度要求

  (一)中选单位应于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宣传视频初稿,提交业主单位,由业主单位组织评议审查。

  (二)中选单位根据评议审查结果对宣传视频初稿进行修改和完善,2023年12月30日前向业主单位提交宣传视频最终稿并通过鉴定验收。

  六、视频成果管理

  (一)宣传视频必须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内容不能弄虚作假、抄袭剽窃。

  (二)宣传视频归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宁德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所有。中选单位无权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