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4-2026年度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的通知》(闽机管综〔2023〕88号)文件要求,各单位积极开展“水效领跑者”称号申报工作,通过用水单位自主申报的方式,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德市水利局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并开展实地调研。经商议,拟定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宁德市医院作为水效领跑者申报单位,现将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共计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府办公室(公共机构节能科)反馈意见。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寄送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35号
联系电话: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杨健荣 0593-2223936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方 伟 0593-2915388
宁德市水利局 吴以云 0593-2883567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德市水利局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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