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宁德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0-03-30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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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和《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宁德市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2019年,在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宁德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寿宁下党乡亲们的回信重要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有力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成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下设执法、立法等四个协调小组,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全面领导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及省委常委会会议暨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回信重要精神,进一步对标对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二是健全推进机制。精心谋划和周密部署全年工作,做到年初部署、年中检查、年底对账,着力抓突出问题、抓关键环节、抓管用举措、抓见行见效,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三是强化督查考核。采取书面和实地督查、综合和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落实《纲要》情况开展督查并切实整改落实。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部署,2019年4月、10月和11月分别开展食品药品监管、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自查工作,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实行立行立改,按时整改到位。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大力推行权责清单。2019年5月印发了《关于做好市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梳理调整工作的通知》,共涉及6个在党委部门挂牌并承担行政职能的机构和32个政府工作部门。已完成权责清单调整印发和公布工作,共保留权责事项5385项,其中:行政许可336项、行政处罚2714项、行政强制164项、行政征收16项、行政征用4项、行政给付5项、行政监督检查440项、行政确认92项、行政裁决7项、行政奖励44项、其他行政权力292项、公共服务240项、其他权责事项1031项。二是严格限时规范办理。持续对审批及服务项目实行减程序、减环节、减要件、压缩时限的“三减一缩”。截至2019年12月底,市本级审批服务事项1522项,其中即办事项324项,占比约21.3%。总办件量842287件,即办件数量698151件,即办率达到82.89%,在办事时限压缩50%的情况下,提前办结率达96.8%,实际办件时限基本控制在法定时限的1/3以内。三是落实负面清单制度。印发《关于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实施工作的通知》,落实“全国一张单”管理模式,规范市场准入管理,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建立宁德市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全市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协调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全面清理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四是重新梳理办事清单。印发了《关于深化“一趟不用跑”改革确保按时完成今年“一趟不用跑”改革目标任务的通知》,通过流程再造等方式,将更多“跑多趟”事项列入“一趟不用跑”办事清单,一趟不用跑事项共715项,占比46.3%方便群众办事,不断增加群众获得感。五是实现三级协同办理。依托省网上办事大厅、市县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审批系统建立了省、市、县三级事项联动办理平台,全年已办理市县联动业务178件、省市联动业务143件,“群众跑部门”为“数据网上跑”,提升群众和企业办事服务的满意度和便利度,努力实现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 

  (三)深入推进地方立法工作。一是贯彻落实《立法法》,从我市实际情况出发,经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市政府同意,印发《宁德市人民政府2019年立法计划》,确定2019年人大地方性法规项目4项,政府规章项目1项。二是严格按照《宁德市人民政府拟定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精神,认真开展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审查工作。严格履行在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书面发函征求意见、开展立法调研,邀请专家、学者召开座谈会、论证会,草案发送有关单位复核等立法程序。全年共审查《宁德市三都澳海域环境保护条例》、《宁德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宁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宁德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等4部地方性法规草案,均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三是做好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配合省人大、省司法厅以及省直有关单位开展立法调研,组织我市各级各部门对《福建省宗教事务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四)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宁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建成宁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二期)工程,在“信用中国(福建宁德)”网站发布地方“红名单”2.84万家、“黑名单”29家,加强失信企业联合惩戒,2019年12月份,城市综合信用指数在全国设区市排名从2018年初的第223名提升到第86名。二是强化政务诚信建设。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认真梳理、依法依规限期解决政府对企业失信事项,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现象。坚决消除对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感情上、政策上和服务上的歧视,打破针对民间投资各种隐性门槛,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市县全覆盖。三是制定三年行动计划。衔接《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按照“对标厦门、争先进位”要求,制定《宁德打造国内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将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等20个方面90项年度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一月一跟踪一督促”要求,督促各牵头单位及各县(市、区)抓好落实。四是梳理问题整改提升。对涉及投资审计、民营经济发展、开放政策和《外商投资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等影响优化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分别开展专项清理,清理修改规范性文件16件,废止规范性文件38件。对2018年第三方评估机构指出的我市营商环境23个方面83个问题进行再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将整改任务分解给各地各有关部门,强化检查,督促整改。制定《2019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营商环境指数”评分办法》,委托宁德师院作为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各县(市、区)营商环境进行评估;积极做好省对设区市考评指标的解读和辅导,全力备战省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和省营商环境推进办的评估工作。截止12月20日,20个方面90项任务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全市营商环境明显改善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明显增强。 

  (五)健全优化依法决策机制。一是严格按照《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规定,加强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一年来,共对40件市政府、市政府办规范性文件送审稿进行事前合法性审查,经审查出台规范性文件25件,并按时报送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报备率与及时率达到100%。二是落实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重大决策,对涉及群众利益的决策,在制定过程认真调研、采取多种形式论证评估,充分征求服务对象和社会意见建议,政策出台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做到阳光决策、程序合法。三是妥善处理涉法事务。认真办理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城市管理等109件涉法事务,其中审查上汽项目系列合同、《宁德时代三期项目合作协议》、《宁德市人民政府与上海中信元钧环保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等各类合同(协议)28件。四是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聘任6名优秀律师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行政决策水平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全年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36件,为20多件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建议,参与10多件行政复议案件的讨论。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推行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印发《宁德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紧抓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二是强化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5月制定印发了《宁德市2019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对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成效进行考评,指标权重20(满分1100分)。10月印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工作的通知》,采取抽调执法案卷的方式,对各地各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将评查结果作为依法行政绩效考核指标的重要依据。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公示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10月印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确认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市38家行政执法单位和各县(市、区)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工作,同时全面完成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信息收集工作,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四是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和旅游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领域明确组建市级5个综合执法队伍,区级不再承担相关执法责任,有效破解了执法力量“碎片化”难题,减少了执法层级,避免了多头执法、交叉执法、分散执法。    

  (七)强化制约监督行政权力。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全年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11件,省政协委员提案10件,市人大代表建议307件,市政协委员提案361件。二是强化行政应诉工作。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深化府院良性互动,认真做好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不断提升行政应诉水平。2019年共发生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36件,已审结15件,其中:驳回诉讼请求的6件,驳回起诉的3件,判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 1件,撤诉的3件,其它方式结案的2件。三是完善社会舆论监督渠道。9月将原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市长信箱”板块纳入福建省信访信息系统办理,充分发挥“市长信箱”平台作用,加强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为投诉举报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全市“县(市、区)长信箱”也于11月底前全部纳入“福建省信访信息系统”运行办理。一年来,“市长信箱”共受理登记288件,转办288件,按期受理率100%,到期办结率100%。四是开展诉求化解,提升群众满意率。一年以来,我市12345平台共办理群众诉求22944件,诉求受理率100%、及时查阅率99.99%、按时办结率99.96%、反馈回复率100%、群众满意率98.58%。持续推行“一月一通报、一季一专报”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已发布月通报11期,季度专报3期,通报批评单位21家,通报问题25个,通报表扬单位5家。坚持问题导向,定期梳理平台群众诉求不满意件,逐件分析研判,截至目前,共化解不满意诉求638件,群众满意率由一季度的96.72%提升至目前的98.58%。 

  (八)健全完善预防化解机制。一是全面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不断改进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方式,综合运用调解、和解等方法化解行政争议。市本级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80件,受理68件、审结47件。审结案件中,维持9件、撤销4件、驳回申请10件、确认违法9件和终止15件。此外,还办理了省政府受理的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2件。二是依法规范信访工作秩序。深入贯彻《信访条例》,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取得较好成效。全年重点处理信访领域不作为、慢作为现象,坚决依法打击违法信访行为,有力震慑了信访领域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了信访秩序。三是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无欠薪”工业园区建设的通知》,通过“规范用工管理、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鉴定、建立流动仲裁庭、开展集体协商”等4个抓手,在全市推进“无欠薪”工业园区建设。全市已建立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191个、“流动仲裁庭”11个。全市仲裁机构接待来访群众4000多人次,受理劳动人事争议977件,涉及劳动者1076人,法定期限结案率100%,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挽回经济损失5658.06万元。四是加强人民调解。推动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衔接互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一年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10335起,调解成功10283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9.5%,无因民间纠纷调解不及时或调处不当而引发的“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九)强化法治宣传普及教育。一是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知识列入市政府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列入市、县委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程,全年处科级干部参加培训2390人次。在全市实行《市直单位领导干部任前参加宪法法律知识考试暂行办法》,做到干部提任先过法律关,全面提高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广泛宣传营造社会浓厚法治氛围。充分利用传统媒介电视、报刊、宣传栏以及网站、APP、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大力宣传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以举办重大节日、综治宣传月、扫黑除恶、法规宣传日等活动为契机,开展宪法宣传活动,使宪法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三是积极探索“互联网+理论”的宣传模式。市委讲师团开设“理论宣讲轻骑兵”专题网站,录制微党课、微讲坛等短视频上传;宁德网及各单位通过“两微一端”平台传播图文、微视频等,适时推送相关普法新闻稿件,形成多维度普法宣传报道;组织市直部门单位党政干部3052人通过普法云平台开展法律知识考试,法治宁德新媒体矩阵初步形成。 

  二、存在的问题 

  过去的2019年,我们在看到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仍不平衡,法治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法治建设保障不够充分,基础比较薄弱,各职能部门存在信息业务数据共享孤岛问题等,还需下大力气研究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0年,我市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及《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规定,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持续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法程序,规范行政行为,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法责任。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法制化,完善依法决策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审查程序。二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推进简政放权,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契机,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公共服务,加快职能转变,规范行政权力平台的应用与权力运行的实时监察。三是持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省里的部署,狠抓《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持续聚焦行政审批、市场公平、法治保障、社会服务、政商关系等企业关切,加快构建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制度环境和政策体系,促进营商环境全面好转优化,将宁德打造成为投资热土和创业高地。四是持续推进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指导和督促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规范》要求及时做好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确保权责事项衔接有序。五是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精心组织开展好“七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发展的能力,更好地服务于改革发展大局。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