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业务办理停业时间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9-09-29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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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缴存单位与职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业务标准》要求,我中心决定于10月中旬至11月初对本中心的银行账户进行清理精减,在账户清理过程中会影响资金进出。为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我中心将于2019年1015日(星期二0:00至1027日(星期24:00期间陆续暂停部分业务(停止业务办理渠道包括柜面、网厅、微信等综合服务平台),具体安排如下: 

  1.自10月15日0:00时起停止汇缴自动托收业务,原托收单位在10月15日至10月21日17:00时止可采用人工送缴的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 

  2.自10月16日0:00时起停止网厅、微信等各类综合服务平台的网办业务申请及办理。 

  3.自10月16日0:00时起停止受理异地转移接续转入申请和转出审核、省内跨中心个人账户转入/合并申请和转出/并出审核、本市跨行个人账户转入/合并申请等业务。 

  4.自10月19日0:00时起停止受理跨银行转账的提取类业务申请,停止跨银行发放贷款。 

  5.自10月21日17:00时起停止受理单位送缴、贷款回收、贷款代扣业务。 

  6.自10月23日0:00时起停止所有业务的办理,包括各类查询业务。 

  7.10月28日恢复所有业务的受理与申请。 

  因账户变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温馨提示: 

  1.原定于10月20日发起的冲还贷提取支付业务,因1015日至27日期间部分业务暂停提前到10月14日办理。请贷款还款日是13日(含)之前的借款人,在还款日当日早上10点前确保还款账户上留足资金,以防因余额不足扣划失败造成贷款逾期,从而导致冲还贷提取支付失败。 

  2.10月22至10月25日停业期间无法正常发起贷款扣款业务,期间应扣款的将自动顺延到开业后执行,请借款人留意贷款还款账户余额,并保留足够的还款金额,以防因余额不足扣划失败造成贷款逾期。 

    

    

    

                            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