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9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146号),进一步加强我市湿地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经市政府同意,建立宁德市湿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领导下,抓好湿地保护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针的贯彻落实;统筹协调解决湿地保护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开展湿地保护集中整治行动,形成工作合力;督促指导各地扎实推进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总结各地各部门在湿地保护管理和修复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湿地保护宣传力度;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召集人:王云盛 市政府办副主任
卢 秋 市林业局局长
成 员:林志生 市发改委副主任
杨世德 市财政局副局长
郑 铭 市国土局总工程师
王 汶 市环保局副局长
谢宗龙 市住建局副调研员
何友平 市规划局副局长
章绍森 市交通局副局长
陈传旺 市农业局总畜牧兽医师
林小梅 市林业局总工程师
洪 毅 市水利局副局长
章 鹏 市海洋与渔业局总工程师
崔 靖 市旅发委副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分管领导兼任,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如有变动,由继任者接任,不再另行发文。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站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刻印章,如工作需要,由市林业局代章。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确有需要可邀请非成员单位及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参会。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单位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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