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月宁德市消费品市场稳定恢复

来源:宁德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 2021-08-19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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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97.82亿元,同比增长12.8%;比2019年同期增长6.7%,两年平均增长3.3%。其中,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71.61亿元,增长11.0%;限额以下单位零售额426.21亿元,增长13.1%。

  一、新增企业稳健拉动。1-7月,去年以来新增的137家限额以上企业实现零售额4.83亿元,增长1.55倍,对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长的贡献率达41.3%,拉动增长4.5个百分点。

  二、升级类商品消费保持快速增长。1-7月,限额以上商品分类中,金银珠宝类、体育娱乐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43.0%、33.4%,分别高于限上零售额增速32.0、22.4个百分点;新能源汽车、能效等级为1级和2级的家电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17.3%、42.3%,分别高于限上零售额增速106.3、31.3个百分点。

  三、出行类商品消费拉动作用突出。1-7月,限额以上商品分类中,石油及制品类商品增长11.8%,分别较上半年和去年同期提高0.3、27.2个百分点;汽车类商品增长24.3%,较去年同期提高41.1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8.0个百分点。两类商品共实现零售额29.95亿元,占限额以上零售额的41.8%,共拉动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长6.5个百分点。

  四、网上零售增速趋缓。1-7月,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零售额10.69亿元,增长3.6%,低于实体店商品零售额7.3个百分点,分别较上半年、一季度回落4.0、17.1个百分点,逐月趋缓。其中7月下降18.7%,较6月回落9.7个百分点。

  五、家居类商品零售额增长乏力。1-7月,限额以上商品分类中,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商品分别增长2.6%和5.9%,分别低于限上零售额增速8.4、5.1个百分点;家具类商品下降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