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市按照《宁德市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妇女纲要》)要求,积极推进妇女事业发展,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妇女健康、社会地位、发展环境等方面不断提升。《妇女纲要》目标稳步推进,妇女事业各项统计监测指标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一、《妇女纲要》各领域实施情况
根据《妇女纲要》的七大领域,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环境和妇女与法律等,按照其可量化的项指标监测情况看:2017年,14项指标已达到2020年终期目标,达标率为73.68%(见下表)。
《妇女纲要》量化目标完成情况
主要指标 |
单位 |
2010 年 |
2016年 |
2017年 |
终期 目标 |
达标 判断 |
数据来源 |
孕产妇死亡率 |
1/10万 |
13.26 |
3.8 |
11.55 |
<16/10万 |
达标 |
卫计委 |
其中:城市 |
1/10万 |
8.48 |
2.11 |
10.27 |
<16/10万 |
达标 |
|
农村 |
1/10万 |
15.05 |
3.4 |
8.71 |
<16/10万 |
达标 |
|
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 |
% |
12.54 |
69.55 |
68.82 |
>90% |
未达标 |
|
学前三年毛入学率 |
% |
90.03 |
96.69 |
97.66 |
>95% |
达标 |
教育局 |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 |
98.15 |
93.35 |
95.46 |
>99% |
未达标 |
|
女性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
% |
81.09 |
95.53 |
96.91 |
94% |
达标 |
|
女性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 |
无 |
50.49 |
51.9 |
50% |
达标 |
|
女性青壮年文盲率 |
% |
0.73 |
0.73 |
0.73 |
<2% |
达标 |
统计局 |
妇女就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例 |
% |
40.39 |
40.6 |
41.16 |
>40% |
达标 |
|
公有经济企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所占比例 |
% |
31.87 |
33 |
35% |
未达标 |
人社局 |
|
执行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企业比重 |
% |
100 |
100 |
100 |
100% |
达标 |
工会 |
市政府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 |
% |
100 |
100 |
100 |
>1人 |
达标 |
组织部 |
县政府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 |
% |
100 |
100 |
100 |
>1人 |
达标 |
组织部 |
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 |
% |
19.41 |
30.85 |
30.85 |
>30% |
达标 |
民政局 |
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 |
% |
3.89 |
3.89 |
>10% |
未达标 |
||
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 |
% |
32.53 |
55.44 |
55.44 |
>50% |
达标 |
|
农村集中供水受益比例 |
% |
84.49 |
91 |
90.7 |
100% |
未达标 |
水利局 |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
% |
72.63 |
86.22 |
89 |
≥85% |
达标 |
卫计委 |
(一)妇女与健康
1.医疗卫生补短板建设加快。2017年,全市启动医疗卫生补短板项目98个,完成投资5.35亿元;年末共有卫生机构2898个,床位数13461张,新增床位266张,床位数4.64张/千人。卫生技术人员16431人 ,执业(助理)医生5455人,注册护士7361人,分别比上年增加634人、215人、239人。全市实际开放产科床位1147张,儿科床位767张,比上年增加63张和95张。
2.孕产妇健康管理水平提升。2017年,全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3.05%,与上年基本持平;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较上年略有提高为0.63%,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保持100%,孕产妇死亡率11.55/10万,低于《妇女纲要》控制在16/10万以内的目标。
3.妇女常见病防治持续推进。2017年,全市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为68.82%,查出女性患妇女病率由上年的32.4%下降到31.4%。提高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早诊早治率,逐步建立了维护妇女健康的长效机制,乳腺癌死亡率和宫颈癌死亡率分别从上年的4.15/10万和6.68/10万下降到2.46/10万和3.88/10万。
(二)妇女与教育
1.教育补齐短板工作有序推进。2017年,全市教育经费投入75.07亿元,比上年增长24.3%。启动41个教育补短板项目,其中16个竣工,25个在建,完成投资8.75亿元。推进中小学幼儿园项目建设,新改扩建幼儿园、中小学80所,新增学位2.5万个。加快推进宁德师院二级医学院、宁德一中新校区、市教师进修学院研训楼等市本级补短板第一批PPP项目包的5个项目建设。
2.普惠发展学前教育。2017年,创建省级示范园3所、认定市级示范园4所。全市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6所,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76所。幼儿园总数达到476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90所、民办幼儿园286所,在园儿童11.7万人,其中女童5.7万人,女童比上年增加0.15万人,在园儿童中女童占48.7%,各级各类示范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为33.4%,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7.7%。
3.均衡发展义务教育。2017年,全市共有454所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有34所学校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45所学校入选省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在校生32.9万人,其中女生15.74万人,占比为47.8%,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全市小学学龄女童净入学率达到99.98%,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5.46%,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大手牵小手”五年行动计划,促进城区小学优质均衡发展。完善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多方联动的农村留守儿童培养关爱机制。
4.特色发展高中教育。2017年,全市共有49所高中,其中达标高中占比75.61%,达标高中就读的在校学生比例占93.36%,高中在校生中女生达3.4万人,占高中在校生的49.18%。全市12所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共有女生1.06万人,占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在校生的51%。
(三)妇女与经济
1.女性就业人数增加。积极扩展就业渠道,扶持贫困、失业、残疾妇女接受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提高妇女就业、创业和再就业能力,促进城乡妇女充分就业。2017年,全市组织再就业培训人数2.63万人,其中女性0.97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4.06万人,其中女性1.72万人。全市女性就业人员达89.84万人,比上年增加1.41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中女性为31.11万人,比上年增加1.37万人,占城镇就业人员的38.1%;乡村就业人员中女性达58.73万人,占比为43%。全社会就业人员中女性占比为41.16%,比上年增长1.1个百分点,达到《妇女纲要》要求的目标(40%)。
2.女性专业技术队伍不断壮大。2017年,全市国有企事业单位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5.60万人,其中女性3.10人,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的55.4%,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女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为2306人,近5年持续增加,占比达33.0%,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
3.女职工劳动权益得到保障。全市推进劳动合同签订和劳动用工备案,依法督促各用人单位将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件列入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内容,健全和完善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7.35%,用工备案企业1.42万家、职工13.12万人。几年来,100%的企业均执行了《女职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有力维护了广大女职工的劳动权益。
(四)妇女与决策管理
1.妇女参政比例保持稳定。2017年,全市364名人大代表中,女性代表108人,占人大代表总数的29.7%;全市362名政协委员中,女性委员99人,占政协委员总数的27.35%,妇女参政比例稳定。
2.女干部配备率有提高。2017年,全市公务员中,女性占26.0%。县处级公务员中,女性占11.9%;市和县级党委以及政府领导班子中均配备1名以上女干部,达到《妇女纲要》要求的目标,市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配有女干部比重为9.25%。配备女干部的市、县级政府部门领导班子比重分别达到58.9%和47.1%,比上年提高0.04、6.6个百分点。
3.女性参与企业管理有所提高。2017年,全市女职工人数为19.54万人,比上年增加1.2万人,占职工总数的40.1%。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代表比重和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女性比重分别为31.1%、39.3%,比上年提高0.7和2.0个百分点。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1.女性参保人数不断增加。全市积极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深入企业、街道、社区宣讲,普及社会保险知识,提高女职工参保覆盖率。2017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女性参保人数分别为16.93万人、15.94万人、11.63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280.78万人,其中女性95.56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27.41万人,其中女性62.56万人。各项女性参保人数逐年增加。
2.贫困妇女生活保障逐年提高。2017年,我市农村低保标准从2650元提高到4000元,人均月补助从220元提高到333元,农村低保对象中女性2.66万人;城市低保对象中女性4314人,人均月补助从441元提高到550元;救助供养农村女性特困人员1822人。
(六)妇女与环境
1.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稳步推进。全市不断增强公众饮用安全水、珍惜水、爱护水、保护水的意识,共同关注农村饮水安全。2017年,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完成投资4500万元。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占91.0%,与上年持平。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9.0%,比上年提高3.2个百分点。
2.生态环境和城乡生活环境持续改善。2017年,中心城区新增城市建成区绿化面积91公顷,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2.6%,城市污水处理率86.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6.5%。森林覆盖率达67.96%。环境空气质量为二级。达标天数比例95.3%,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3.7分贝,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均值为69.4分贝,质量级别均为较好。
(七)妇女与法律
1.妇女人身安全环境得到维护。各地公安机关强化排查、打击、整治等打击犯罪活动,继续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2017年,全年公安机关破获强奸案件33起,破获拐卖妇女案件1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等)妇女卖淫案件13起,严厉打击了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妇女合法权益。
2.妇女法律援助成效显著。实施“建设法治宁德巾帼行动”,让法制宣传成为常态。努力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妇女儿童撑开维权大伞。2017年,全市妇女法律援助站点10个,获得法律援助的妇女达478人;受暴妇女儿童救助(庇护)机构数151个,救助(庇护)240人次。
3.维护妇女权益法律保障不断加强。2017年,我市两级法院全面健全家事审判专业机构和队伍,创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机制。审理家事案件,坚持人性审判,坚持判前“察”、判中“活”、判后“导”的三步工作法,找准解决家庭矛盾的切入点,切实化解矛盾纠纷,有效增进家庭和睦。在78起家庭暴力案件中,充分发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保护性功能,严厉打击家庭暴力行为。
二、《妇女纲要》实施中应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妇女生殖健康问题依然艰巨
2017年,妇女常见病筛查率68.82%,比上年下降0.7个百分点,同时距两纲90%任务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妇女病筛查率低,疾病检出率高,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还有待于加强。2017年,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艾滋病毒用药率71.43%,所生婴儿抗艾滋病毒用药率57.14%;梅毒感染孕产妇梅毒治疗率66.76%,所生婴儿预防性用药率48.35%。
(二)女性参与基层管理的比例低
2017年,全市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仅为3.9%,离2020年纲要目标10%还有较大差距。农村妇女自身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不高,女性参与基层决策管理的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
(三)农村集中供水受益比例与纲要目标有差距
2017年,农村集中供水受益比例90.7%。与两纲目标100%还有近10个百分点的差距。农村饮用水源的监测、保护等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三、对策与建议
(一)落实惠民项目改善妇女健康状况
落实好妇女健康惠民项目,进一步加强妇女病的普查和预防,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提高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的覆盖面,降低妇女病死亡率;发挥各级妇幼保健网络作用,推进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加强妇女常见病防治力度;逐步建立维护妇女健康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保障妇女享有卫生保健服务权益,扩大妇科病普查范围;落实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等传染病传播阻断工作,建立长效的母婴传播性疾病综合防治常规化工作机制。
(二)积极推动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定期开展教育培训,积极指导各地要让当选的女村干尽快掌握村务管理、村务决策等方面的方法和技能,不断提高她们的文化素质和参政议政意识。提高妇女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让更多的女性参与到政府部门决策和管理中,充分发挥女性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完善基层组织民主建设,推进基层组织民主管理,鼓励妇女积极参与基层组织决策和管理,提高女性在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中的比例。
(三)提高农村集中供水受益人口
加大专项资金投入,落实项目乡镇级受益村做为工程管护第一责任人,强化部门协调配合,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护、技术指导、水质监测等,解决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易反复不稳定”问题,确保农村集中供水受益人口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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