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国税局:立足生态文明建设 助推环保企业发展

来源:中国宁德 发布时间: 2015-09-28 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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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福安市国税局获悉,为充分发挥税收引导作用,支持环保产业发展,推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该局立足部门职责,采取积极措施,帮助企业走“绿色”发展道路。
  “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在5个纳税年度内结转抵免。”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节能环保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截至2015年9月底,福建博瑞特电机有限公司依法减免税收13万元,税收的减免不仅降低了企业成本,更推动了企业发展。
  通过对落实环保设备的企业给予鼓励和扶持,增强了环保企业竞争力,促进了整个环保产业发展。自2009年1月1日起,福安市国税局针对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购进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专用设备情况,及时足额进行税额抵免,共为该企业抵免环保设备所得税6160万元。
  此外,在扶持环保产业过程中,该局还加大环保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税收征管数据,主动分析梳理符合优惠条件的纳税人,并通过举办座谈会、交流会等形式了解企业详细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推送服务和业务辅导工作。
  截至2015年9月底,该局扶持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1户,免税销售额530万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1户,免税销售额342万元;环保设备2户,免税销售额1.83亿元。(陈小妹 高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