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有序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来源:闽东日报 发布时间: 2024-07-01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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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寿宁县文物普查队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鸾峰桥进行实地调查,普查队员利用无人机、相机、RTK等仪器对文物点进行拍照、测量、登记、绘图、采集信息等。同时,通过实地走访采集数据,与当地村民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做好文物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信息收集。

  当前,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正有序开展,本次文物普查工作共分三个阶段进行。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为普查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建立各级普查机构,确定技术标准和规范,开发普查系统与采集软件,开展培训、试点工作。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为普查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文物调查。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为普查第三阶段,主要任务是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建立国家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逐级验收并向社会公布普查成果。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启动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与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同的是,此次普查采取双组长机制,加强宣传部门对普查的领导和参与;普查标准在年代上将古代文物下限延至清代,1911年以前的古建筑、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石刻全部纳入普查和认定范围;普查保护体系更贯通,所有复查文物和新发现文物均应具有认定公布文件;普查文物类别更细化,内涵更丰富等。”市文旅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文物是历史的见证,是文化的载体,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近年来,我市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文物工作新方针,主动作为、扎实工作,文物保障机制不断健全,文物保护状况明显改善、安全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活化利用不断拓展,文物工作迈上新台阶。

  数据显示,我市共登记公布不可移动文物2951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2处、29个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86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50处。市政府核定公布宁德市第一批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名录264处,174处革命文物、646件(套)可移动革命文物列入全省革命文物名录。

  接下来,相关部门将加快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工作,加强统筹指导、强化技术支持、引导社会参与,高质量完成普查各项任务。 (记者 刘源)

网站编辑:李玲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