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个汽摩分流十字路口闽东路和福宁路交叉口完工投入使用

东侨交警发布通行攻略 不按道行驶罚款100元
来源:闽东日报 发布时间: 2019-10-09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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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轮车进入箭头所指辅道进行直行或右转、左转,汽车进入此辅道进行右转

  红色箭头代表二轮车行驶道路和方向的专用车道

  路口其余方向的通行规划示意图

  10月8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获悉,经多日紧张连续施工,我省首个汽摩分流十字路口(闽东路和福宁路交叉口)道路拓宽优化改造已顺利完工。原有的5车道拓宽为7车道,道路设置了专门的两轮车车道和提前调头车道,增设了二次过街驻足岛,将大幅度增强十字路口安全通行和通畅能力。那么,广大驾驶员该如何通过该十字路口,直属二大队发布了一份通行攻略。

  具体通行规则为,四个方向行驶二轮车需要按照示意图中的红色箭头行驶,这是二轮车辆的行驶专用车道,两轮车辆需按道行驶,禁止逆行、上导流岛。需要注意的是,在此路口右转车辆需提前进入右转专用道,如图中绿色箭头所示。

  东侨交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相关规定:机动车应按道行驶。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7条第10项规定,对驾驶摩托车在同向施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上未在最右侧车道行驶的,处以100元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1条规定: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机动车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罚100元记2分。

  昨日,记者在现场看到,东侨交警已经加大了警力在现场进行引导通行。该大队大队长林颜斌表示,交警将持续在该路口劝导、指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也欢迎市民为缓解交通拥堵提更多的宝贵意见,以在客观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通行规则。(记者 张文奎 通讯员 应芹 文/图)

网站编辑:姚宇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