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进一步规范部分临床检验项目基本组合收费

来源:宁德网 发布时间: 2019-08-05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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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8月3日从市医保局获悉,为继续推行临床检验项目基本组合打包收费政策,促进临床检验人员合理选择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加强临床检验收费行为监管,市医保局和市卫健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生化检验基本组合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常规生化全套等部分临床检验项目基本组合收费。

  “本次基本组合项目收费将于8月15日起执行,规范的生化检验基本组合有常规生化全套、肝功能检查、肾功能检查、心肌酶谱检查、电解质检查和血脂检查。”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基本组合价格规范具体为:常规生化全套三甲及三甲医院收费138.70元,基层卫生所收费121.80元;肝功能检查三甲及三甲医院收费48.60元,基层卫生所收费43.60元;肾功能检查三甲及三甲医院收费39.20元,基层卫生所收费33.50元;心肌酶谱检查三甲及三甲医院收费19.70元,基层卫生所收费18.80元;电解质检查三甲及三甲医院收费18.10元,基层卫生所收费15.60元;血脂检查三甲及三甲医院收费43.00元,基层卫生所收费38.00元。

  已设定基本检验组合的,医疗机构不得再以检验方法、试剂或仪器不同为由加收费用,也不得在此之外增加项目另设生化组合计费。此次公布的基本组合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该收费价格为最高指导价,医疗机构可按不高于最高指导价制定具体执行价格。市医保、卫健部门将加强对医疗服务收费行为、医保支付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该通知规定的,依法严肃查处。(记者 陈薇) 

网站编辑:姚宇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