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此次行动计划资助两类人员,一是全市参加2019年度全国统一高考,被本科二批以上高校录取,因家庭贫困无法顺利入学的品学兼优的高中毕业生;二是全市参加2019年度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优异、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其中,资助高中毕业生古田、屏南、周宁、寿宁、柘荣各15名,宁德师范学院、宁德一中、市民族中学、高级中学各10名。资助初中应届毕业生古田、屏南、周宁、寿宁、柘荣各15名,宁德一中、市民族中学、高级中学各10名。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资助的贫困学生中,凡已获得其他各类奖学金或助学金的学生不予重复资助;凡考取军事院校和教育部直属的6所高校(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实行国家免费教育的大学学生不列入资助范围。最终确定资助的学生,在一年内由相关推报单位负责收集该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如在此期间有退学或重新复读的情况出现,必须要求该生退还已领取的资助金。
据统计,宁德市“希望工程——阳光助学行动”自2003年启动以来,全市共募集资金5335.27万元,帮助27115名贫困学子圆了“就学梦”。(记者 郑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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