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福建省宁德环境监测中心站和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宁德分站挂牌成立,这标志着宁德市环保机构改革工作迈出坚实的一步。副市长林月玲出席揭牌仪式。
据了解,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福建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实行生态环境质量省级监测、省级考核,将现有市级环境监测机构调整为省生态环境厅驻市(实验区)环境监测机构,由省生态环境厅直接管理。同时,将现有市级辐射环境监督站上收省级,按区域组建辐射环境监督分站,以切实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制度改革将进一步增强我市环境质量监测、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的独立性、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为加快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体制保障。
按照要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辐射环境监督站要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牢固树立底线意识,严守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核与辐射安全这两条生命线,大力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和辐射环境监督能力建设,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记者 张文奎)
中央部委网站
省、市政府网站
设区市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县(市、区)政府网站
其他
中央部委网站
省、市政府网站
设区市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县(市、区)政府网站
其他
联系我们| 站点地图| 隐私保护|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收藏本站 收藏本站 取消收藏本站
网站标识码:3509000001 闽公网安备:35099902000024号 闽ICP备11005255号
版权所有:宁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主办:宁德市人民政府承办: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