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今后将在我市这样推广……

来源:闽东日报 发布时间: 2020-11-25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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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能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又能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这样的绿色建筑将在我市推广。

  近日,市住建局发出通知,提出为进一步推进落实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提高我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水平。

  城镇绿色建筑是指当年度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民用建筑竣工面积,新建建筑是当年度竣工的民用建筑面积(包括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2020年度应完成城镇绿色建筑占比不低于60%。同时,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各县(市、区)2020年应完成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各1个小区。

  通知提出,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蕉城区、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安、福鼎市2020年应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推广2000m2以上,霞浦、古田县应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推广1500m2以上,柘荣、周宁、寿宁、屏南县应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推广1000m2以上。

  此外,我市还将提升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加大新型墙体材料、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节能门窗等绿色建材的应用。2020年新建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应达4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