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医保13项服务事项实现“全市通办”

来源:闽东日报 发布时间: 2020-01-17 09:19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昨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目前我市医保13项服务事项实现“全市通办”。

  为全面推进我市医保经办服务“一窗受理、全市通办、全程网办”,市医保中心在2019年8月实施医保经办窗口“一窗受理”工作的基础上,印发宁德市医保经办业务“全市通办”工作规程,明确从2019年12月30日起,将产前登记、转外就医、职工医保参保登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个人账户提取等13个事项实现全市医保经办服务窗口通办,宁德市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均可前往就近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全市通办”业务,为参保人员办理医保业务提供极大便利,进一步增强参保人员医疗保障获得感。(记者 陈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