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护航民企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闽东日报 发布时间: 2019-08-22 09:21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8月20日上午,市检察院邀请市工商联、工信局相关负责人,民营企业界和在工商联任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媒体记者等共30余人走进检察机关,开展主题为“检察护航民企发展”的检察开放日活动。

  以优质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是检察机关的重要使命和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宁德市检察机关始终按照中央和上级的部署要求,立足检察职能,自觉把工作放在市委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今年5月份,市检察院专门研究制定出台《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细化“转变执法理念、加强法律监督、把握法律界限、严格规范执法、加强法治宣传”等五个方面内容,形成两级检察院服务企业和办理涉企案件的指导性文件,从执法理念、落实和推进企业司法保护措施、涉企办案机制等方面入手,依法全面保护企业合法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围绕这一制度,各基层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和地方产业特色、特点,落实相应配套制度,如福鼎市检察院联合茶业管理部门建立《检察守护福鼎白茶工作衔接机制》,从惩防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入手,助力白茶产业发展。屏南县检察院建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两法”衔接机制,强化对“惠泽龙”“乡下厨房”等当地龙头企业品牌保护等,形成多元化创新服务模式。

  全市检察机关还大力推进检力下沉和跟进服务措施,推行“驻企检务”“流动检务”等检企融合模式。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在宁德东侨、赛岐经济开发区等园区设立联络点8个,成立“企业服务工作队”“青年志愿者服务队”13支,主动对接、了解辖区内企业发展遇到的难题,提供法律咨询、法律解决方案等优质便捷服务。

  据悉,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依法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40人,起诉敲诈勒索、破坏生产经营犯罪12人;通过“督促执行”“跟踪监督”等方式,对4件涉及非公企业的民事行政执行案件、54件法院生效裁判案件进行监督。(记者 郑雨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