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率先在全省出台地级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9-04-17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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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日前该局出台《福建省宁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我市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后在全省首个出台市级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设区市。

  该《办法》所称的宁德市地方标准是指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福建省地方标准而又符合宁德市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的特殊技术管理要求以及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所制定的技术规范。市级地方标准为推荐性地方标准,在行政区域内推荐,市级地方标准的制定、实施及其监督管理,适用该办法。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标准化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是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提高产品质量和增强竞争力的基础手段。制定出台《办法》,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地方标准的管理,充分发挥地方标准在促进地方特色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技术支撑作用。

  据悉,该《办法》共五章三十八条,主要规定了地方标准制定范围、程序,规范了标准执行、评估、复审等实施行为,强化了标准制定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办法》规范了地方标准制定过程,包括统一立项、审查、编号、批准、发布、备案等六个程序,并逐一明确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对制定程序的规范以及对在实施中加强评估、复审,让地方标准的制定更具效率,也有效避免地方标准颁布后缺乏管理、滞后老化等问题。

  《办法》还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可以根据需要,在一定专业领域内,组建由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相关方组成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为该领域市级地方标准的技术归口单位,承担市级地方标准的技术审查工作。(记者 张文奎  通讯员  陈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