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排查重点。制定了《宁德市环保局环境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等通知,明确检查对象及重点、细化检查内容,落实工作责任。全市确定重点排查企业72家(2家为重大、70家为较大)。二是认真组织排查。组织对环境安全隐患企业进行排查,共检查企业417家,共出动人员734人次。发现一般环境安全隐患46个。三是督促整改落实。针对排查发现的预案未编制、未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围堰等环境风险防控设施破损以及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场所安全防护管理不到位、人员培训不到位等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督促问题企业做好相关环境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目前,全部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下一步,我局将组织力量在2018年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继续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处,积极为企业环境风险防控工作出谋划策。同时,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企业和相关部门人员的环保意识,增强严防发生环境污染事故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落实环境风险隐患排查规章制度,完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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