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信用体系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8-07-19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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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推进我市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及监管机制,按照“守信激励,失信约束”的原则,近日,我市出台了《宁德市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及监管制度》,通过设立政府采购信用记录登记、查询系统,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的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录入宁德市政府采购网,同时将信用记录信息逐级推送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宁德”、“信用中国”网站,建立和实施联合惩戒制度。在市级政府采购实施过程中,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必须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德”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制度,并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工作。

  我局近期在一项布类洗涤采购项目调查处理中发现供应商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我局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将其列入“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信息从宁德市政府采购网逐级推送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宁德”、“信用中国”等网站,供其他部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