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房金管〔2023〕3号
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2023年度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限高保低”标准、归集和使用计划,具体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缴存比例及“限高保低”标准
根据《住建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住建部监管司关于进一步落实住房公积金降成本政策的通知》(建金政函〔2018〕181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148号)等有关规定,2023年度缴存单位及其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5%-12%。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的各缴存单位及其职工最低月缴存基数为1660元(2021年省人社厅公布的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缴存限额为166元(单位和个人各83元);最高月缴存基数为宁德市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待今年统计部门公布2022年宁德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后,市管理中心按规定调整我市最高月缴存基数及最高月缴存限额。
二、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计划
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计划48亿元,住房公积金提取计划40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计划18亿元。
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15日
中央部委网站
省、市政府网站
设区市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县(市、区)政府网站
其他
中央部委网站
省、市政府网站
设区市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县(市、区)政府网站
其他
联系我们| 站点地图| 隐私保护|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收藏本站 收藏本站 取消收藏本站
网站标识码:3509000001
闽公网安备:35099902000024号
闽ICP备11005255号
版权所有:宁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主办: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