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计划的通知

来源: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3-11-28 16:56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宁房金管〔2023〕3号

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2023年度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限高保低”标准、归集和使用计划,具体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缴存比例及“限高保低”标准

  根据《住建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住建部监管司关于进一步落实住房公积金降成本政策的通知》(建金政函〔2018〕181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148号)等有关规定,2023年度缴存单位及其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5%-12%。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的各缴存单位及其职工最低月缴存基数为1660元(2021年省人社厅公布的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缴存限额为166元(单位和个人各83元);最高月缴存基数为宁德市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待今年统计部门公布2022年宁德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后,市管理中心按规定调整我市最高月缴存基数及最高月缴存限额。

  二、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计划

  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计划48亿元,住房公积金提取计划40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计划18亿元。

  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