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核准福建华越房地产有限公司暂定资质的通知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 2021-02-10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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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华越房地产有限公司: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福建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规定,经我局审查合格,核准福建华越房地产有限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三级),暂定期三年,自2021年2月10日至2024年2月9日。

  企业法定代表人:余圳

  资质证书号:ND-16230000218000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