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满足公众出行需求、有效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宁政办〔2019〕22号),我局启动了《宁德市主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点近期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经过现场调研、资料收集、专家组审查等,已完成编制成果草案。
按照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宁德市主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点近期布局规划》(草案)向社会公示。本规划公示时间为30日(1月17日至2月14日),在公示期内,若公众有意见或建议,可向宁德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公示结束后我局将组织规划编制单位根据公众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后,按法定程序进行报批。
联系地址: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闽东东路5号)
联系电话:0593-2733157、2733651
附件:宁德市主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点近期布局规划(草案)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16日
附件
宁德市主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点近期布局规划(草案)
一、规划编制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9—2022年。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宁德市市区范围,包括蕉南街道、蕉北街道、漳湾镇、金涵畲族乡、城南镇、七都镇六都村,三屿工业区和漳湾新能源工业区等,本次规划将规划范围划分为北部工业区、漳湾镇片区、金涵片区、蕉城组团蕉北片区、蕉城组团蕉南片区、金塔片区、东兰片区、滨海片区。
三、规划目标
本次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满足公众绿色出行需求,有效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科学合理配置城市公共资源,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促进城市绿色交通体系协调发展;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市场经营管理体系,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打造绿色、安全、便捷、高效、经济的城市慢行交通体系,为广大市民绿色、低碳出行和安全、文明骑行创造便利、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1)适应社会经济发展、 居民出行、节能降耗的要求;
(2)确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总体规模,合理规划设置停放点规模,逐步优化空间布局;
(3)指导停放点的近期规划建设;
(4)研究制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机制, 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可持续发展。
四、停放点供应策略
为了更好的发挥综合交通系统的整体效益,在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整体交通发展战略背景下,为扩大公共交通的服务范围,提高公共交通的服务水平,提出宁德市主城区“总量控制,分类分块,平衡规模,灵活调整”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车发展策略,实现公共交通系统的更好发展,健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保证机制,引导消费者合理使用。
1.总量控制
本次预测2020年单车投放量约为5800辆,随着三屿工业区及新区开发,2021年单车投放量建议6800辆,2022年单车投放量建议8100辆,考虑停车流动性,预留约10%的停车位,即2020年设置停车位6400个,2021年设置停车位7500个,2022年设置停车位9000个。
2.分类分块
结合卫健委提供的主城区近五年常住人口数据与各片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使用出行占比情况,现状城区建设等情况,对投放区域进行分类分块。
重点投放区:北部工业区;
鼓励投放区:东兰片区、金塔片区、蕉城组团南片区、滨海片区;
适度投放区:蕉城组团蕉北片区、金涵片区、漳湾镇片区;
3.平衡规模
公共交通的服务水平和道路路网容量相统一,从而实现与公共交通系统和动态交通系统之间的平衡。
未来公共交通在宁德市中心城区全方式的出行结构中将达到 20%,公交的高服务水平条件下应适当限制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供给总量,保证公共交通之间的统筹发展,引导合理的出行方式。
同时,区域停车设施供给还应与动态交通系统相平衡,以路网可承载的最大交通量为约束,从而保证停车设施发挥最大效能。
4.灵活调整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出行特征存在一定的波动性。这种波动性通常体现为出行时间波动、出行空间位置波动、出行波动等,例如,城市早晚高峰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潮汐”现象比较明显,导致局部车辆供需失衡。投放企业应针对其波动特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调整调配频率,局部调整等手段灵活调整。
五、设置原则
1.交通适宜原则:自行车停放区应当能够合理利用道路空间,避免影响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或影响其他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
2.安全美观原则:自行车停放区的设置应当保障用户存取车辆安全,同时有利于引导规范自行车停放秩序;停放区不应设置在影响城市交通和城市容貌的主要道路、景观道路及景观区域内;
3.便民适用原则:自行车停放区应当以需求为导向,符合市民的出行需求,能够方便市民快速便捷存取车辆,保证车辆进出停放区畅通无障碍,促进自行车合理、高效使用;
4.公交衔接原则:自行车停放区应当重点围绕城市公共交通网络节点周边进行设置,方便市民利用自行车短距离接驳公共交通;
5.因地制宜原则:充分利用设施带、人行天桥引桥底、高架桥下等空间灵活设置;
6.规模适度原则:停放区规模应当结合交通需求以及用地空间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地合理确定,并方便维护管理。
六、设置要求
1.除禁止自行车骑行或停放的道路外,城市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以及街区道路均可视条件设置自行车停放区,其中在主干路、次干路设置停放区应当以保障行车安全以及道路交通顺畅为前提,且自行车必须停放在停放区内,保持停放秩序良好;在支路以及街区道路设置自行车停放区应当以便民适用为原则。
2.在人行道设置自行车停放区,应保证1.5m以上的行人通行带宽度,同时不得占用(占压)路口人行带、人行横道、公共汽车停靠站(亭)、人行道上划设的既有非机动车道、无障碍设施、盲道、绿道、消防通道、市政管线检查井、箱(井)盖、绿化树池、变电箱、灯杆等其他公共设施的空间或影响上述设施的正常使用及检修。
3.自行车停车区宜设置在道路的设施带内,应保证自行车车身放置不超过路缘石外沿。
4.自行车停车区应当分组设置,每组停车泊位数不宜超过20辆,具体组数可结合道路条件、景观要求和停放需求合理设置。
5.自行车停车区宜设置在平缓的地面,最大坡度不宜大于4%。
6.自行车停放区外沿轮廓线应当与机动车道或机动车泊位保持安全距离。
7.公交中途站宜沿站台两侧的设施带设置自行车停放区。
七、布局规划
本次规划布点针对2020年至2022年预测建成区设置,结合路网、大型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大型商业圈、居住区和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周边划设停放点,重点投放北部工业区、城市新区。
附 图:1.分区规划图;
2.北部片区P1布点图;
3.北部片区P2布点图;
4.北部片区P3布点图;
5.漳湾镇片区布点图;
6.金涵片区布点图
7.蕉城北片区布点图
8.蕉城南片区布点图
9.金塔片区布点图
10.东兰片区布点图
11.滨海片区布点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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