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宁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同意福安市社口镇坑里坑等4个村2017年旧村复垦项目规模变更的批复

宁自然资〔2020〕12号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0-02-03 17:23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要求审核福安市社口镇坑里坑等4个村2017年旧村复垦项目规模面积及规划设计变更的请示》(安自然资〔2019518号)收悉,经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对福安市社口镇坑里坑等4个村2017年旧村复垦项目规模变更申请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福安市社口镇坑里坑等4个村2017年旧村复垦项目规模的变更,该项目原批复规模23.17亩,新增耕地22.92亩,产生增减挂钩指标22.92亩,变更后项目规模调整为16.01亩,新增耕地16.01亩,产生增减挂钩指标16.01亩。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宁德市农业农村局 

           202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