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筑〔2020〕1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招标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宁建筑〔2019〕43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19年10月始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代理项目“双随机”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对全市在2018年7月1日到2019年6月30日期间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项目进行全面抽查,共抽查了112个项目。从检查情况看,推行招投标网上运行公开工作以来,招标代理机构基本能够按照省厅出台的招投标规范性文件及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编制招标文件,基本遏制了设置不合理条款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主要问题
(一)项目组成员备未到岗履职
1.开标现场人员与监督平台备案人员不一致;
2.招标文件负责人和编制人与监督平台备案人员不一致;
3.不同的代理公司却有相同的现场开标人员。
(二)未按照规范性文件编制招标文件
1.2018年12月份后编制的招标文件未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
2.《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的K值取值范围不符合规定;
3.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或专家抽取的类别不符合规定;
4.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时间不符合规定;
5.无记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时间不足5天。
(三)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不规范
1.中标候选人或中标结果公示不完整,未公示的内容有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中标候选人的工期、质量标准以及投标报价中包括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2.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最后一天为法定节假日,未顺延至工作日;
3.只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未进行中标结果公示。
(四)归档资料不完整
1.归档资料中缺少招标代理合同;
2.归档资料中缺少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评价意见表或未评价。
三、处理意见
1.对福建恒禹建设有限公司等25家招标代理公司(详见附件1)存在的问题,予以通报批评,。
2.对未按《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招标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宁建筑〔2019〕43号)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材料的福建鳌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招标代理公司(详见附件2)给予通报批评,。
四、通报表扬
在本次“双随机”检查工作中,宁德市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6家招标代理公司(详见附件3),项目资料齐全,文件编制规范,人员履职到位,且积极为社会及地方政府提供专业义务服务,予以通报表扬,。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住建局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市场监管,督促各招标代理机构引以为戒,严格招投标程序,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编制招标文件,确保人员到岗,规范招标代理行为,促进招投标活动有序开展。
附件:1.2019年度招标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通报批评企业名单)
2.未按规定提交材料的企业名单
3.通报表扬企业名单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7日
附件1 2019年度招标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通报批评企业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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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检查存在的问题 |
处理意见 |
1 |
福建恒禹建设有限公司 |
霞浦县洋里小学综合楼 |
1、中标候选人公示未公示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中标候选人的工期、质量标准以及投标报价中包括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不符合招标文件及闽建〔2017〕6号第二十六条规定。 2、公示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评标为废标2家,公示为无废标)与评标报告不相符,不符合招标文件及闽建〔2017〕6号第二十六条规定。 3、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最后一天均为法定节假日,不符合招标文件及闽建〔2017〕6号第二十六条规定。 4、中标候选人公示未公示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不符合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六条规定。 |
给予通报批评 |
2 |
福建金瑞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霞浦县北壁卫生院扩建业务用房附属工程及综合楼和病房楼修缮工程 |
1、《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K值为7,不符合闽建〔2017〕5号第八条规定。 2、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实际抽取为3人,不符合闽建〔2017〕5号第三十条规定。 3、中标候选人公示未公示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工期、质量标准、投标报价中包括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不符合招标文件及闽建〔2017〕6号第二十六条规定。 4、未发布中标结果公示,不符合招标文件及《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若为合并公示,不符合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未公示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 |
给予通报批评 |
序号 |
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检查存在的问题 |
处理意见 |
3 |
福建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宁德市公安局七都、金涵、虎贝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 |
1、未提供《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评价意见表》,不符合《招标代理操作规程》第14.3条款规定。 2、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时间为15日,不符合闽建〔2018〕3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3、中标结果公示最后一天为法定节假日,不符合招标文件及闽建〔2018〕3号第二十八条规定。 4、招标文件负责人和编制人与监督平台备案的不一致,不符合闽建筑函〔2018〕26号第八条规定。 |
给予通报批评 |
4 |
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宁德市兰田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期室外配套工程 |
1、未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不符合闽建筑〔2018〕41号第四点规定。 2、招标文件负责人与监督平台备案的不一致,不符合闽建筑函〔2018〕26号第八条规定。 |
给予通报批评 |
5 |
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航天科技军民融合综合应用产业园暨卫星大数据”--田园综合体核心区建设项目 |
1、招标文件未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不符合闽建筑〔2018〕41号第四点规定。 2、中标候选人公示未公示投标报价中包括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不符合招标文件及闽建〔2017〕6号第二十六条规定。 3、中标候选人公示未公示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不符合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六条规定。 4、开标现场人员与监督平台备案的人员不一致,非项目组成员,不符合闽建筑函〔2018〕26号第八条规定。 |
给予通报批评 |
6 |
福建锦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寿宁县下党希望学校宿舍楼室外泵房水池以及消防通道等附属工程 |
招标文件未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不符合闽建筑〔2018〕41号文件第四点规定。 |
给予通报批评 |
序号 |
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检查存在的问题 |
处理意见 |
7 |
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寿宁县大韩矿泉水厂项目场平工程及韩工一路道路工程(一期工程) |
1、招标文件未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不符合闽建筑〔2018〕41号文件第四点规定。 2、中标候选人公示未公示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不符合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六条规定。 |
给予通报批评 |
8 |
福建协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霞浦县三沙光影小镇休闲步道一期工程 |
1、中标候选人未公示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投标报价中包括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不符合招标文件及闽建〔2017〕6号第二十六条规定。 2、中标候选人未公示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不符合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六条规定。 3、开标现场人员与监督平台备案的人员不一致,非项目组成员且与义乌新纪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现场人员为同一人,不符合闽建筑函〔2018〕26号第八条规定。 |
给予通报批评 |
9 |
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霞浦县第一自来水厂 |
1、中标候选人未公示工期、质量、投标报价中包括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以及技术负责人姓名,不符合招标文件及闽建〔2017〕6号第二十六条规定。 2、中标候选人未公示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不符合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六条规定。 3、开标现场人员与监督平台备案的人员不一致,非项目组成员,不符合闽建筑函〔2018〕26号第八条规定。 |
给予通报批评 |
10 |
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福建省霞浦一中教学楼及体育馆部分地面沉降修缮工程 |
1、未提供《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评价意见表》,不符合《招标代理操作规程》第14.3条款规定。 2、中标候选人未公示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投标报价中包括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工期、质量以及异议渠道,不符合招标文件及闽建〔2017〕6号第二十六条规定。 3、中标候选人未公示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不符合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六条规定。 4、开标现场人员与监督平台备案的人员不一致,非项目组成员,不符合闽建筑函〔2018〕26号第八条规定。 |
给予通报批评 |
序号 |
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检查存在的问题 |
处理意见 |
11 |
义乌新纪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霞浦县溪南镇半月里历史文化名村提升修缮工程 |
开标现场人员与监督平台备案的人员不一致,非项目组成员且与福建协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现场人员为同一人,不符合闽建筑函〔2018〕26号第八条规定。 |
给予通报批评 |
12 |
福建南平九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霞浦县溪南中心小学综合附属工程 |
1、中标候选人未公示投标报价中包括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不符合招标文件及闽建〔2017〕6号第二十六条规定。 2、中标候选人未公示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不符合闽建〔2017〕6号第二十六条规定。 3、开标现场人员与监督平台备案的人员不一致,非项目组成员,不符合闽建筑函〔2018〕26号第八条规定。 |
给予通报批评 |
13 |
福建祥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霞浦县沙江中心幼儿园(新园建设) |
1、中标候选人未公示技术负责人姓名,不符合招标文件及闽建〔2017〕6号第二十六条规定。 2、中标候选人未公示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不符合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六条规定。 3、开标现场人员与监督平台备案的人员不一致,非项目组成员且与盛世博海建设有限公司开标现场人员为同一人,不符合闽建筑函〔2018〕26号第八条规定。 |
给予通报批评 |
14 |
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霞浦县上沙东路(滨河东路至世纪大道)道路工程 |
1、未提供《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评价意见表》,不符合《招标代理操作规程》第14.3条款规定。 2、中标候选人未公示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和暂估价,不符合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六条和闽建〔2017〕6号第二十六条规定。 3、开标现场人员与监督平台备案的人员不一致,非项目组成员,不符合闽建筑函〔2018〕26号第八条规定。 |
给予通报批评 |
序号 |
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检查存在的问题 |
处理意见 |
15 |
宁德江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霞浦县第四中学 |
1、招标文件未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不符合闽建筑〔2018〕41号文件第四点规定。 2、中标候选人未公示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投标报价中包括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不符合招标文件及闽建〔2017〕6号第二十六条规定。 3、中标候选人未公示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不符合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六条规定。 4、开标现场人员与监督平台备案的人员不一致,非项目组成员,不符合闽建筑函〔2018〕26号第八条规定。 |
给予通报批评 |
16 |
盛世博海建设有限公司 |
霞浦县下浒中心幼儿园(新校建设) |
1、售标时间不足5天(2018.11.9.9时至2018.11.13.9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16条规定。 2、招标条件签收单、整改意见书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表为霞浦县下浒中心幼儿园(新校建设)监理项目。 3、开标现场人员与监督平台备案的人员不一致,非项目组成员且与福建祥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现场人员为同一人,不符合闽建筑函〔2018〕26号第八条规定。 |
给予通报批评 |
17 |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霞浦县东利路(长溪路-空海大道)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
1、未提供《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评价意见表》,不符合《招标代理操作规程》第14.3条款规定。 2、中标候选人未公示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招标项目为勘察设计,而中标候选人、中标通知书投标报价中未体现勘察报价,不符合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六条。 3、开标现场人员与监督平台备案的人员不一致,非项目组成员,不符合闽建筑函〔2018〕26号第八条规定。 |
给予通报批评 |
序号 |
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检查存在的问题 |
处理意见 |
18 |
福建春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古田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防汛物资仓库项目 |
1、招标文件未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不符合闽建筑〔2018〕41号第四点规定。 2、中标候选人未公示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资格能力条件,不符合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六条规定。 |
给予通报批评 |
19 |
福建省宏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古田县乡镇中心城区宜居环境提升工程--卓洋乡中心城区宜居环境提升工程 |
1、招标文件未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不符合闽建筑〔2018〕41号第四点规定。 2、中标候选人公示未公示投标报价中包括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不符合招标文件及闽建〔2017〕6号第二十六条规定。 3、开标现场人员与监督平台备案的人员不一致,非项目组成员,不符合闽建筑函〔2018〕26号第八条规定。 |
给予通报批评 |
20 |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
福鼎市佳阳畲族乡敬老院项目 |
1、招标文件未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不符合闽建筑〔2018〕41号文件第四条规定。 2、中标候选人公示未公示投标报价中包括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不符合招标文件及闽建〔2017〕6号第二十六条规定。 |
给予通报批评 |
21 |
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福鼎市管阳中心小学新校区(一期)项目 |
1、未提供《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评价意见表》,不符合《招标代理操作规程》第14.3条款规定。 2、经济(造价类)专家仅抽取一个,不符合闽建〔2017〕6号第九条规定。 3、中标候选人公示未公示投标报价中包括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不符合招标文件及闽建〔2017〕6号第二十六条规定。 |
给予通报批评 |
22 |
福建省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福鼎树兜~鼎盛钢铁Ⅰ、ⅠⅠ回220KV线路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 |
开标现场人员与监督平台备案的人员不一致,非项目组成员,不符合闽建筑函〔2018〕26号第八条规定。 |
给予通报批评 |
序号 |
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检查存在的问题 |
处理意见 |
23 |
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福鼎市慈济小学综合楼项目 |
1、未提供《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评价意见表》,不符合《招标代理操作规程》第14.3条款规定。 2、招标文件未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不符合闽建筑〔2018〕41号文件第四点规定。 3、中标候选人公示未公示投标报价中包括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公示期最后一天为法定节假日,不符合招标文件及闽建〔2017〕6号第二十六条规定。 |
给予通报批评 |
24 |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福鼎市环莲峰山道路绿化工程(玉塘一、二期) |
1、招标文件未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不符合闽建筑〔2018〕41号第四点规定。 2、中标候选人公示未公示投标报价中包括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不符合招标文件、闽建〔2017〕6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和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六条规定。 3、编制人(庄言)与监督平台备案的编制人(林腾)不一致,不符合闽建筑函〔2018〕26号第八条规定。 |
给予通报批评 |
25 |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周宁县浦源镇端源棚户区 |
1、招标文件未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不符合闽建筑〔2018〕41号第四点规定。 2、未附建设工程评价意见表,不符合《招标代理操作规程》第14.3条款规定。 3、开标现场人员与监督平台备案的人员不一致,非项目组成员,不符合闽建筑函〔2018〕26号第八条规定。 |
给予通报批评 |
附件2 未按规定提交材料的企业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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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检查存在问题 |
处理意见 |
1 |
福建鳌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霞浦县第一小学附属工程 |
根据《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招标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宁建筑〔2019〕43号)文件要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材料。 |
给予通报批评 |
2 |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霞浦县松城中心敬老院 |
根据《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招标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宁建筑〔2019〕43号)文件要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材料。 |
给予通报批评 |
3 |
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古田县黄田镇“金翼之家·民俗画廊”重点文化建设项目—古田县黄田镇凤亭村立面改造设计工程(老厝旧巷立面改造工程) |
根据《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招标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宁建筑〔2019〕43号)文件要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材料。 |
给予通报批评 |
附件3
通报表扬企业名单
序号 |
代理机构 |
1 |
宁德市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 |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3 |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4 |
宁德市远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5 |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6 |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中央部委网站
省、市政府网站
设区市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县(市、区)政府网站
其他
中央部委网站
省、市政府网站
设区市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县(市、区)政府网站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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