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霞浦闽东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宁德四礵列岛以南、浮鹰岛以东海域的用海申请。项目拟用海面积320.4180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96.6073公顷,海底电缆管道用海面积223.8107公顷,用于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工程B区项目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对该项目用海予以公示,公示期5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凡对该海域使用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持相关的权属证件、证明或其他书面材料向我局提出。若公示异议期内无人提出异议的,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项目用海手续。
联系单位:宁德市自然资源局,电话:(0593)2310005,传真:(0593)2310005,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5号。
附件:1.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工程B区项目宗海位置图
2.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工程B区项目宗海界址图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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