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你市上报的《关于要求审核溪柄镇采花桥等8个村2017年旧村复垦项目规模面积及规划设计变更的请示》(安自然资〔2019〕360号)收悉,经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对福安市溪柄镇采花桥等8个村2017年旧村复垦项目规模变更申请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福安市溪柄镇采花桥等8个村2017年旧村复垦项目规模的变更,该项目原批复规模33.82亩,新增耕地32.26亩,产生增减挂钩指标32.26亩,变更后项目规模调整为25.31亩,新增耕地25.31亩,产生增减挂钩指标25.31亩。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宁德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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