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福安市白马港口码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提出福安市湾坞镇徐江村西侧近岸海域的用海申请。项目拟用海面积0.7333公顷,其中非透水构筑物用海0.4146公顷,透水构筑物用海0.1887公顷,港池用海0.1300公顷,用于福安长鼻头陆岛交通码头工程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对该项目用海予以公示,公示期5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凡对该海域使用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持相关的权属证件、证明或其他书面材料向我局提出。若公示异议期内无人提出异议的,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项目用海手续。
联系单位:宁德市自然资源局,电话:(0593)2310005,传真:(0593)2966374,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5号。
附件:1.福安长鼻头陆岛交通码头工程宗海位置图
2.福安长鼻头陆岛交通码头工程宗海界址图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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