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荣县国土资源局、农业局: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4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增减挂钩的补充意见》(闽政办〔2011〕197号)及《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闽委发〔2014〕24号)等文件精神,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农业局,对柘荣县城郊乡下村村等2个历史遗留损毁采矿用地复垦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认真地审核,现将具体审核意见通知如下:
一、柘荣县城郊乡下村等2个历史遗留损毁采矿用地复垦项目立项条件符合有关文件要求,总项目规模为13.27亩,可新增耕地13.27亩,采矿用地(204地类)面积13.27亩,实际可净增耕地13.27亩(详见附件)。
二、实施方案能够按照规范要求编制,方案切合实际、比较全面,且提供的图表数据齐全。方案中采用柘荣县2016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图件,项目区地形测量图件准确,规划设计总平面布置图合理。
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尽可能考虑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移土培肥等相关内容,注重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不断优化方案,保证方案顺利实施。
附件:柘荣县城郊乡下村等2个历史遗留损毁采矿用地复垦项目汇总表
宁德市国土资源局 宁德市农业局
中央部委网站
省、市政府网站
设区市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县(市、区)政府网站
其他
中央部委网站
省、市政府网站
设区市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县(市、区)政府网站
其他
联系我们| 站点地图| 隐私保护|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收藏本站 收藏本站 取消收藏本站
网站标识码:3509000001 闽公网安备:35099902000024号 闽ICP备11005255号
版权所有:宁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主办:宁德市人民政府承办: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