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九批)

来源:宁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3-12-31 15:31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3FJ202312200200

信访人反映“宁德市福鼎市佳阳乡罗唇村蜈蚣鼻8亩自留林地被华某国霸占建设养殖场”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养殖场未拆除。

宁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二批举报件重复。
1.2018年3月,华某国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在福鼎市佳阳乡罗唇村蜈蚣鼻山场占用林地建设水产养殖场,破坏山场林地面积626平方米(生态林),林业部门于2022年1月18日对该行为作出处罚决定,当事人已缴纳罚款,但未拆除养殖池等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
2.该养殖场无有效养殖证及育苗许可证。

部分属实

华某国于2024年1月20日前完成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于2024年2月5日前恢复该地块的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加大后期绿植管护力度。

针对养殖场无审批手续占用林地事宜,福鼎市佳阳畲族乡人民政府牵头,福鼎市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自然资源局配合,督促华某国于2024年1月20日前,对违法建设的养殖设施进行拆除;于2024年2月5日前恢复该地块的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阶段性办结

2

X3FJ202312200132

宁德市蕉城区飞鸾镇南门坞,宝华建材经营部,炸石洗砂,侵占50多亩港道用于堆放石头、渣土,生产时黄色泥水流入大海,污染海洋环境。

宁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对象实为郑某同建材经营部,12月21日检查时,该经营部已停止生产,调阅用电情况显示2022年9月至今该经营部基本处于停产状态。
2.现场未发现有炸石、破碎加工设备,也无相关作业痕迹,但生产场地内建有一条洗砂生产线,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洗砂项目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3.该经营部场地占地面积0.8663公顷(其中内陆滩涂0.0641公顷,河流水面0.0374公顷),皆位于海岸线之内,未侵占港道,但未取得相关用地审批手续。
4.该经营部洗砂生产线配套有1个容积12m³废水循环沉淀池,但场地未硬化、无雨水沟等遮挡措施,场地雨水排放口为入海排放口,雨天确有土质道路淋溶水入海风险。

部分属实

若郑某同建材经营部未能在限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设备、清空场地,将在2024年1月11日前启动立案查处程序,并于办案期限内办理完结该案件。

1.飞鸾镇人民政府已致函蕉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对违规企业郑某同建材经营部予以停止生产供电,防止其违规复产。
2.飞鸾镇人民政府于12月27日现场留置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宁蕉飞〔2023〕调字第1227-1号),责令郑某同建材经营部2024年1月4日前改正违法行为,恢复土地原状。

阶段性办结

3

X3FJ202312200101

宁德市蕉城区东侨经济开发区,鑫亚水泥搅拌厂,散装水泥粉尘污染严重,水泥滴洒漏导致扬尘严重,日夜运输噪声、机械生产噪声严重扰民。要求该厂停产搬迁。

宁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该搅拌站原料使用专用水泥罐车和槽罐车接入水泥罐仓内进行混合搅拌,不使用散装水泥。该搅拌站已采用原料堆场搭建铁皮厂房、地面洒水、厂界喷淋系统等措施进行降尘,主要产生粉尘设备混凝土罐仓已配套安装布袋除尘设施。
2.检查时,该搅拌站正在生产,厂区内外未见明显扬尘情况,蕉城生态环境局开展粉尘无组织排放情况监测,监测结果未超标。
3.该搅拌站距离最近的居民区仅3米,确有噪声影响,但因其位于主干道旁,日间道路车辆流量大,噪声监测干扰较强,监测结果无法反映该站真实噪声排放情况。该站近期夜间未生产,不具备夜间监测条件。
4.该搅拌站已于2003年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后续已取得其他相关手续。市、县两级此前已多次提出选址方案推动搬迁工作,但因规划用途不符、项目布点重复等原因尚未正式确定。

部分属实

1.待该搅拌站后续生产满足监测条件时,对企业进行昼间、夜间噪声及无组织粉尘排放情况监测,若出现污染物超标排放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2.计划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选址、规划审批,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土地征收、土地置换及搬迁工作。

蕉城生态环境局要求该搅拌站立即完善厂区机械降噪及厂界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严控企业生产作业时间。

阶段性办结

4

X3FJ202312210003

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上坂村,八都镇自来水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因无人管理导致人员活动产生大量垃圾、污水直排、畜禽养殖等污染水源保护区。

宁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八都镇人民政府和下坂自来水厂已建立定期巡查制度。举报件反映的“人员活动”系宁德市八都片区供水工程正在进行的取水头部建设施工,工程建设单位为福建闽东水务有限公司;“大量垃圾”系施工过程中未及时清理的建筑废料。经勘查,上游洪口水库放水时,取水头部旁覆土作业以及取水工程施工中未及时清理的建筑废料会被冲刷进河道,造成水体出现一定程度浑浊。
2.施工位置位于水源地取水口下游,对水源取水影响有限。宁德市八都自来水厂2023年7月以来的水质检验记录和蕉城生态环境局2023年12月25日进行的水质采样监测数据显示,近期水源地水质未出现不达标情况。
3.检查时未发现八都镇下坂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内存在污水直排和畜禽养殖情况。

部分属实

1.建设单位做好施工期水源保护区水质保护工作,及时清理施工产生的建筑废料,并与上游洪口水库做好沟通,避免水库放水时间进行取水头部旁覆土施工作业。
2.加强水源地日常巡查监管,严查水源地保护区内污水直排、畜禽养殖污染等影响水源地水质安全的违法行为。

2023年12月21日,蕉城生态环境局已向建设单位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建设单位在接到整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清理建筑废料,并在后续施工中及时清理施工产生的建筑废料。2023年12月25日蕉城生态环境局复查时,建设单位已完成建筑废料清理。

阶段性办结

5

X3FJ202312200067

宁德市古田县大甲工业园区的一家泡沫箱生产厂家,经常从园区内的福建环朝工贸有限公司(从事废料处理)运输燃烧物作为锅炉燃料,类似焚烧塑料的恶臭刺鼻废气扰民,特别是风向多变的夜间。

宁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泡沫箱生产厂家为福建省华以兴工贸有限公司,未发现福建环朝工贸有限公司将可燃性工业固体废物运往福建省华以兴工贸有限公司的情况。
2.12月15日、21日,现场检查及夜间突击检查时均未发现福建省华以兴工贸有限公司厂界内存有可燃性工业固体废物。
3.12月21日,白天检查以及夜间突击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整改状态。该公司使用锅炉设备为4t/h生物质蒸汽锅炉,主要燃料为破碎木材,根据南平兴利环境监测有限公司2023年9月28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锅炉废气能够达标排放。但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锅炉燃料中夹杂有少量破碎胶合板,焚烧过程中会产生瞬时性的刺激性异味,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1.福建省华以兴工贸有限公司将锅炉燃料改为成分单一的生物质燃料,不得使用含有胶水、油漆等成分的破碎木材。
2.古田生态环境局联合大甲镇人民政府加强对大甲工业园区企业的日常巡查监管,若发现企业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查处,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宁德市古田生态环境局责令福建省华以兴工贸有限公司规范锅炉燃料品类来源,使用成分单一的生物质作为锅炉燃料。

阶段性办结

6

X3FJ202312200035

宁德市福安市甘棠镇上塘村上村88号,福安市海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未按要求落实相关环保设施,生产时粉尘污染严重,厂区未进行水泥硬化,钢渣随意堆放,尾矿渣随意倾倒,污染当地土壤、水域。

宁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12月21日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所有区域均使用水泥硬化,原料、产品和尾渣已分区堆放于车间内并定期喷淋抑尘,车间基本密闭,原料上料口处设置有水喷淋设施。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现场未发现明显扬尘现象。调阅该公司自行监测报告,无组织废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项目生产废水经导流沟和水泵收集至循环水池后回用不外排,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情况。
2.举报件反映“尾矿渣”应为生产尾渣。调阅2023年1月至今该公司尾渣进出库台账、称重单及近期多次检查情况,未发现该企业存在生产尾渣随意倾倒情况。但车间外通道上有运输的车辆轮胎带出的少量原料或尾渣。
3.该公司周边有一条小溪,沿小溪排查,未发现该企业尾渣非法倾倒至水域问题。福安生态环境局2023年每季度均委托监测单位在该小溪入海口处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

部分属实

企业加强厂区日常规范管理,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做好自行监测。

福安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公司每天定时安排人员清理遗落的原料及尾渣。

已办结

7

X3FJ202312200004

信访人对前期反映的“宁德市霞浦县溪南镇青山村原宁德市漳港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侵占该村1000亩滩涂(含200亩水稻田)用于围垦和综合养殖”信访件的处理情况不满意:1.该处为村民种植水稻的农田,且修建围塘和工人用房时,毁坏山林;2.原宁德市漳港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于2015年已被吊销执照,目前还在滩涂地进行养殖生产;3.青山村第24号滩涂水面管理使用权属证仍然有效。

宁德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五批举报件重复。
1.调取国土三调数据,举报件反映区域地类为养殖坑塘,无水稻田。核实图斑并现场勘查后,未发现后磨塘围垦和工人用房违规占用林地情况。
2.2003年12月26日,漳港公司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公司原股东组建了后磨塘围垦联合体,并接管经营围垦项目至今。
3.青山村村委会虽持有《霞浦县滩涂水面管理使用权属证》,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施行后未依法取得重新核准,之后也未取得海域使用权证。

部分属实

争取完成该海域权属争议认定,并与双方当事人积极沟通联系,尽快解决相关问题。

做好解释和纠纷化解引导工作。

阶段性办结

8

X3FJ202312200003

宁德市福鼎市叠石乡里湾村外洋自然村,石莲山至外洋宫外、柘兜山、鼓楼山等沿线山体的100多亩林地被强占用于违法建造茶园基地和茶厂,10万株树木被砍伐,南溪水库水源地生态被破坏。要求拆除茶厂、恢复原有植被并归还林地。

宁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八批举报件重复。
举报件反映区域涉及毁坏林地的对象为福鼎市长简垄农业专业合作社和福鼎市万意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1.长简垄合作社滥伐商品林335株、违法破坏55.95亩林地用于建设茶园基地,福鼎市林业局已于2021年对该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该合作社缴清罚款并已补植苗木。但现场核查发现补植复绿后期管护较差,部分林木死亡。
2.万意生态公司违法破坏1.96亩林地用于建设茶厂(群众反映的茶叶加工厂),福鼎市林业局已于2021年对该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恢复原状并处罚款。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仍未整改。
3.上述茶园基地及茶厂均位于南溪水库二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茶厂目前已停产;茶园基地被砍伐部分已补植复绿,山体无明显裸露,对南溪水库水源地生态环境造成影响较小,不构成生态破坏。

部分属实

1.长简垄合作社于12月31日前完成补种工作,并加强后期绿植管护力度。
2.万意生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和相应地块的复绿工作,并加强后期绿植管护力度。

1.福鼎市林业局督促长简垄合作社继续补植,并加强后期绿植管护力度。
2.福鼎市叠石乡人民政府、福鼎市林业局督促万意公司拆除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并开展补植复绿工作。
3.福鼎市叠石乡人民政府牵头,福鼎生态环境局配合,加强辖区内南溪水库水源保护区日常巡查监管。

阶段性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