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七批)

来源:宁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3-12-29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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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3FJ202312180179

宁德市屏南县路下乡中秋村“里水流坑”基本农田1.5727亩被G237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破坏用于堆砌工程渣土,基本农田灌溉涵洞被施工方封堵。

宁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对象为屏南县革命遗址(中共闽东特委、军分区驻地遗址)至G237公路工程项目。举报人反映地块不在该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经核对“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该地块不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经现场勘察测量,该地块有0.9919亩土地被泥沙覆盖,系因附近公路边坡泥沙受雨水冲刷流入地块所致,并非堆砌工程渣土。

2.因项目建设需要,该地块旁原灌溉涵洞被调整至地块东南侧约30米处,新涵洞水流经援引仍可灌溉该地块,附近存在其他可用水源,涵洞调整不影响灌溉需求。

部分属实

1.根据屏南县人民法院判决结果,及时予以执行,尽快完成涉访地块泥沙清理恢复工作。

2.加强日常公路养护和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置公路病害,避免因公路病害造成次生问题。

屏南县路下乡政府曾多次帮助项目业主与该地块承包人沟通协商地块清理恢复事宜,但因赔偿未达承包人要求,均遭到承包人拒绝。该地块承包人已于2023年11月就相关事项向屏南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屏南县人民法院已于12月6日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判决。

阶段性办结

2

X3FJ202312180178

宁德市霞浦县松港街道后岐村鹤鼻头自然村18号村民柯某全自留地0.976亩和山地2.68亩及10棵50年树龄樟树、木麻黄树、绿竹被柯某荣以新农村建设名义破坏。

宁德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五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新农村建设项目”为松港街道后岐村鹤鼻头新农村建设项目,“柯某荣”为该项目建设理事会会长。2016年12月,项目涉及地块地类已由园地转为建设用地。

2.举报件反映的“鹤鼻头自然村18号”为该村村民柯某全的住宅。根据其胞兄柯某接所述,2014年兄弟二人口头协议将父亲所有的2亩多山地进行划分,但新农村建设用地规划中,柯某全所有地块均未被划入。柯某全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投诉反映区域、树木归其所有。

3.举报件反映的“50年树龄樟树、木麻黄树、绿竹”不涉及名木古树、保护树种。该项目从2018年开始动工建设,现地貌已发生变化,无法考证树木被破坏的问题。

不属实

霞浦县政府将引导信访人与其胞兄协商解决地块争议,并加强新农村项目用地审批及建设监管工作,做到程序依法依规、公开透明。

阶段性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