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六批)

来源:宁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3-12-28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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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3FJ202312170127

宁德市霞浦县三沙镇古桶村三沙光影栈道与光影步道之间166亩地块被违规出售给包装成旅游项目的房地产项目,地块处在海岸带限制开发区域和优化利用区域内。开发商在尚未通过规划总评设计、未取得规划许可、无施工许可的情况下就进场施工,砍伐森林、破坏山体,擅自破山开矿。

宁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一批举报件重复。

1.被举报项目用地位于三沙镇古桶村,该地块于2014年7、8月经省政府批复转为建设用地。2016年10月,霞浦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将该地块划拨给霞浦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后完成土地平整。现经套合2016年至2018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该地块地类为建制镇用地,并且2021年已规划为商业用地,属于《福建省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2018年1月1日颁布)实施前的已建成区。

2.2023年8月22日,该项目用地经霞浦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用地面积161.063亩。2023年10月7日,霞浦恒基置业有限公司通过竞拍的方式竞得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办理了不动产权证。目前,该公司正在办理规划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等手续。

3.经现场核实,该公司正在开展规划设计方案前期所需的宗地勘探和场地清理,项目范围(161.063亩)内未涉及破山开矿,没有施工建设。

部分属实

霞浦恒基置业有限公司依法依规办理相关用地手续,于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规划总平设计评审工作;2024年2月29日前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工作;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施工许可证办理工作。

督促企业加快进度完成规划设计方案评审工作,加快进度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未办结

2

X3FJ202312170117

宁德市福鼎市叠石乡里湾村外洋自然村,石莲山至外洋宫外、柘兜山、鼓楼山等沿线山体的100多亩林地被毁坏用于违法建造茶园基地和茶厂,10万株树木被砍伐,南溪水库水源地生态被破坏。

宁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五批举报件重复。

举报件反映区域涉及毁坏林地的对象为福鼎市长简垄农业专业合作社和福鼎市万意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1.长简垄合作社滥伐商品林335株、违法破坏55.95亩林地用于建设茶园基地,福鼎市林业局已于2021年对该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该合作社缴清罚款并已补植苗木。但现场核查发现补植复绿后期管护较差,部分林木死亡。

2.万意生态公司违法破坏1.96亩林地用于建设茶厂(群众反映的茶叶加工厂),福鼎市林业局已于2021年对该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恢复原状并处罚款。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仍未整改。

3.上述茶园基地及茶厂均位于南溪水库二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茶厂目前已停产,茶园基地被砍伐部分已补植复绿,山体无明显裸露,对南溪水库水源地生态环境造成影响较小,不构成生态破坏。

部分属实

1.长简垄合作社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补种工作,并加强后期绿植管护力度。

2.万意生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和相应地块的复绿工作,并加强后期绿植管护力度。

1.福鼎市林业局督促长简垄合作社继续补植,并加强后期绿植管护力度。

2.福鼎市叠石乡人民政府、福鼎市林业局督促万意公司拆除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并开展补植复绿工作。

3.福鼎市叠石乡人民政府牵头,福鼎生态环境局配合,加强辖区内南溪水库水源保护区日常巡查监管。

阶段性办结

3

D3FJ202312170025

宁德市福鼎市点头镇江美村,南湾洋100亩左右基本农田被侵占并引进海水养对虾,导致土壤盐碱化,并用泥土覆盖回填。要求检测土地。

宁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一批举报件重复。

举报件反映的对象为缪某镐和郑某峰经营的养殖池塘,两人于2012年向江美村群众租用土地80.94亩,未经审批将耕地田坎加高并引入周边淡水改造为坑塘水面,用于养殖对虾。检查时,原虾塘的承租方缪某镐和郑某峰正在拆除养殖管理房。复垦作业队伍正在对原虾塘进行复垦施工,目前已完成复垦65亩,剩余16亩正在有序复垦,部分地块耕作层上可看到零星碎石。

部分属实

福鼎市点头镇人民政府牵头、福鼎市自然资源局、福鼎市农业农村局配合,督促缪佑镐和郑守峰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土地复垦工作,并将土地归还群众,逾期未整改到位,福鼎市点头镇人民政府依法依规立案查处。

1.福鼎市点头镇人民政府继续督促承租方加快推进剩余16亩土地复垦,待施工完毕后,人工挑拣耕作层上零星的碎石,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在2023年12月31日前将复垦完成的农田归还群众。

2.福鼎市点头镇人民政府待完成土地复垦后,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对复垦土壤进行鉴定。

阶段性办结

4

X3FJ202312170064

宁德市屏南县棠口镇棠口村,沈久聪茶山的碎石场,粉尘影响周边作物,污水不时排入下游河道,该碎石场的用地、用林、用水和矿产资源手续不合规。

宁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批举报件重复。

1.该石料生产项目所处土地原使用权属屏南县综合农场,后由县土地收储中心统一收储,已办理临时用地审批,用地未超审批范围,未涉及林地。企业通过公开拍卖取得屏南县城区建设工程项目剩余砂石料处置权,石料来源合法。项目生产过程中临时取用少量水,并循环利用,无需办理取水许可。

2.12月18日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已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未发现石料加工废水直排问题,但发现部分厂区外围围挡的底部未完全密闭、成品堆场旁部分区域未建设雨水沟。屏南县组织监测人员于12月12日、12月18日对厂区旁凤林溪水体开展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区上下游凤林溪水体浊度无明显变化;12月15日该厂生产时对厂区粉尘无组织排放情况开展采样监测,厂区粉尘无组织排放达标,但现场确有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

部分属实

屏南县星禾建材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前对厂区外围围挡进行密闭,完善雨水沟建设。

1.宁德市屏南生态环境局要求屏南县星禾建材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前对厂区外围围挡进行密闭,完善雨水沟建设。

2.督促企业强化自身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使用,尤其是晴天干燥时适当增加洒水降尘频率,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阶段性办结

5

X3FJ202312170036

宁德市霞浦县长春镇武曲村炉坑自然村,五路亭、中炉坑原旧路、田壁里、山洞口国家水库渠道等处占用土地及水利渠道建设养猪场,猪粪便随意排入村庄、流入大海,污染环境,恶臭扰民。

宁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区域发现3处生猪散养点,位于霞浦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内。

2.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上述养殖点随意排放粪污情况,未发现炉坑自然村内入海沟渠有粪污排放痕迹,养殖点附近自然村内无明显臭味。

部分属实

2024年1月19日前,完成3处养殖点生猪清退及设施拆除。

1.霞浦县长春镇政府要求3处养殖点于2024年1月19日前完成生猪清退及设施拆除。

2.加强该区域的日常监管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非法畜禽养殖立即予以严厉打击。

阶段性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