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五批)

来源:宁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3-12-27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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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3FJ202312160108

宁德市霞浦县松港街道后歧村,鹤鼻头自然村18号合计3.656亩(含自留地0.976亩、山地2.68亩)土地、10棵50年树龄樟树被破坏、侵占建成别墅群。

宁德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九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对象为松港街道后岐村鹤鼻头新农村建设项目。2016年12月,项目涉及地块地类已由园地转为建设用地。

2.项目于2019年上半年开始动工,目前已建设双拼房屋16栋(32户),已建设房屋有60平方米、89.1平方米、97平方米3种类型,不属于别墅。

3.举报件反映的“鹤鼻头自然村18号”为该村村民柯某全的住宅。根据其胞兄柯某接所述,2014年兄弟二人口头协议将父亲所有的2亩多山地进行划分,但新农村建设用地规划中,柯某全所有地块均未被划入。柯某全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投诉反映区域、树木归其所有。

4.举报件反映的“50年树龄樟树”不涉及名木古树、保护树种。该项目从2018年开始动工建设,现地貌已发生变化,无法考证樟树被破坏的问题。

不属实

霞浦县政府将引导信访人与其胞兄协商解决地块争议,并加强新农村项目用地审批及建设监管工作,做到程序依法依规、公开透明。

阶段性办结

2

X3FJ202312160107

宁德市寿宁县平溪镇东山头村,村民肖某兵、肖某华、肖某兴、肖某寿、阮某章等人破坏农田、切断水利,毁坏耕地违建5栋4-5层楼房,导致下游大量农田无法耕种;其中肖某兵的一栋房屋,系2021年福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耕地违建,至今未复耕,仍在继续加盖。

宁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二批举报件重复。

举报件反映的肖某兵等人实为寿宁县平溪镇东山头村村民阮某斌、阮某华、阮某兴、阮某寿、阮某章共5人。

1.阮某斌等5人自行建设5栋房屋(其中4栋三层半,1栋四层半),占用耕地面积共302平方米(未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房屋符合村庄规划,但建设时未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属于未批先建违法行为。

2.上述5栋房屋并未影响原有水沟、水渠的位置、流向、流量。检查时,水渠内水量充足,能够满足周边农田灌溉需要。

3.根据法院一审(2022年4月8日)、二审(2022年6月24日)判决结果,阮某斌所建房屋确为“两违”建筑。2022年12月9日,巡查发现阮某斌再次擅自动工建设房屋。

4.阮某斌所建房屋基本符合“一户一宅”申报条件,在依法依规完成处置,完善农转用用地手续,并依法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情况下,可不用拆除复耕。

部分属实

1.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东山头村村庄规划修编成果录入省自然资源厅数据库的工作。

2.2024年5月1日前完成对上述5宗地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的处置工作。同时依法依规加快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寿宁县平溪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12月14日委托福建众辉勘测规划有限公司实地对5宗地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地类等进行现场勘察,目前已完成数据测量,下一步将开展立案调查。

未办结

3

X3FJ202312160094

宁德市古田县鹤塘镇郑洋村流管垅自然村,60亩基本农田被非法占用养殖牛蛙,养殖污水直排郑洋村河流,死蛙随意丢弃,污染严重。三年来多次反映无果。

宁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三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对象实为鹤塘镇郑洋村下边洋牛蛙养殖场,该养殖场未办理养殖审批手续。

2.该养殖场现有牛蛙养殖塘口189口,占地总面积23.216亩,其中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20.145亩、林地0.058亩、田埂等零星土地合计约3亩。

3.该养殖场未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设施,养殖废水直排下游郑洋溪。经采样监测,该养殖场外排废水总磷浓度超标。现场巡查未发现死蛙随意丢弃情况。

4.鹤塘镇政府此前接到2次相关投诉,已分别于2023年11月23日、12月4日组织人员前往现场调查处置。

部分属实

1.督促郑洋村下边洋牛蛙养殖户于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清退;于2023年12月30日前,恢复违法占用林地的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于2024年1月31日将违法占用农田恢复原状并复耕。

2.2024年2月20日前组织有关部门对上述农田进行土地复垦验收,如无法通过验收且拒不整改,依法立案查处。

1.鹤塘镇政府已对郑洋村下边洋牛蛙养殖场停止生产供电,目前正组织清退取缔工作。

2.古田县林业局已要求郑洋村下边洋牛蛙养殖户于2023年12月30日前对违法占用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古田县自然资源局已要求郑洋村下边洋牛蛙养殖户于2024年1月31日前对违法占用基本农田恢复原状。

阶段性办结

4

X3FJ202312160086

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楼岗山)宁德漳湾港务集团旁疏浚路,有人私自违建,破坏周边环境,损毁道路,造成污染。

宁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举报件反映的“疏浚路”实为疏港路。

1.对疏港路港务集团区域及周边排查发现,福建天丽鑫石业有限公司在楼岗山地块农转用审批红线边界处搭建了碎石生产设备,部分设备超出红线范围,属违建,占地约200平方米。

2.上述设备仍处于框架搭建期,尚未投产,未发现破坏周边环境,造成污染情况;建设地点位于楼岗山地块中铜公司对面地段,未侵占公共道路资源。

部分属实

1.2023年12月29日前拆除违建部分碎石设备,逾期未拆除的组织强制拆除,并予以立案处罚。

2.加强疏港路道路环境综合整治。

2023年12月22日,漳湾镇综合执法大队现场要求业主单位天丽鑫公司立即停止施工,并对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和违法违规建设及拆除违建部分碎石设备。

阶段性办结

5

X3FJ202312160083

宁德市霞浦县外浒村,在沙滩上违规占用防护林违建康养中心,严重破坏生态。

宁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举报件反映对象为下浒乡村康养休闲文化旅游项目。

该项目用地面积为16.548亩,地类为建设用地,不涉及林地。

部分属实

加强监管,如发现后续建设过程中出现违规占用林地问题,依法依规查处。

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沿海防护林保护成果,坚决防止毁林案件回潮。

已办结

6

X3FJ202312160058

宁德市寿宁县南阳镇:1.洋头村旁200多米处新建一家沥青搅拌站,生产过程中废气、噪声扰民,味道刺鼻,夜间生产时噪声特别大,质疑该厂选址合理性以及是否具有环评手续、是否完成验收。2.南阳工业园区周边信达橡胶厂、强盛纸厂、瑞铭铝制品厂、铸钢厂等企业,生产时味道刺鼻,噪声、粉尘严重扰民,存在违法排放超标废水可能。

宁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搅拌站”为宁德市创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用地选址符合规划,项目类型已纳入园区控规修编规划内,正在有序开展报批工作,项目已完成土地平整及部分生产设备安装。企业在未取得环评批复的情况下已进行生产调试,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问题。经向周边群众发放问卷,均表示近期未听到特别大的噪声、未闻到臭味。

2.检查时,信达公司未在生产,已按环评要求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并安装联网废气在线监控设备,联网以来数据稳定达标。主要废水为冷却水和生活污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放至南阳污水处理厂处理。

3.检查时,强盛公司正在生产,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已安装联网废水在线监控设备,调阅数据未发现异常。但发现企业脱硫塔老化,塔体有多处破损,锅炉废气跑冒滴漏;一般固废堆场建设不规范,未建设挡墙,部分煤渣等一般工业固废超出遮雨棚范围;造纸车间和原料堆存区域存在酸臭味,污水处理池仅用帆布遮盖,未密闭;排污许可证遗漏对恶臭气体开展自行监测的要求。

4.检查时,瑞铭公司正在生产,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但发现企业炒灰工序旁车间围挡较大面积损毁,雨水可进入灰渣堆放处,产生刺鼻氨气,存在环境隐患,同时存在工人洗手产生的生活污水流入雨水沟的情况。

5.寿宁生态环境局组织监测人员于12月18日对强盛公司锅炉废气排放口、废水总排口;于12月19日对瑞铭公司废气总排口、噪声及信达公司生活污水间接排放口开展监测,除信达公司生活污水氨氮监测结果超标外,未发现其他超标排放污染物情况。

6.寿宁县南阳工业园区及周边现无钢铁冶炼企业(铸钢厂)。

部分属实

1.加强与第三方公司沟通联系,力争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园区环评控规修编批复。

2.寿宁县强盛纸业有限公司于1月10日前完成原料堆存区和造纸车间的围挡措施,对污水处理池密闭加盖,申领变更排污许可证,同时采取有效的除臭装置对上述产生酸臭味的区域进行收集处理。

3.寿宁县瑞铭铝制品有限公司于12月25日前对炒灰工序旁车间损毁围挡进行修复,防止雨水进入;对工人洗手的生活污水流入雨水沟问题进行整改,及时消除环境隐患。

4.寿宁县信达特种橡胶有限公司于1月31日前安装完成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确保生活污水符合纳管要求。

1.已于12月17日要求宁德市创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依法依规办理环评手续,未取得环评手续前不得继续建设,将于12月28日前对宁德市创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批先建、未验先投问题立案调查,目前正在调查取证阶段。

2.寿宁县强盛纸业有限公司目前已完成脱硫塔塔体修复、一般固废堆场围挡建设、煤渣等一般固废清理工作。

3.寿宁县瑞铭铝制品有限公司已修复炒灰工序旁车间损毁围挡,并已对雨水沟旁洗手水龙头进行拆除、封堵。

阶段性办结

7

X3FJ202312160036

宁德市福鼎市点头镇三柘坪村,公墓建设时噪声、粉尘扰民严重。

宁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三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1.该项目距最近居民区约200米,经走访周边群众了解,12月15日晚该项目将施工机械设备外运时产生一定噪声污染,平常未发现夜间施工情况。

2.项目施工现场已配备围挡、喷雾机、喷淋装置、洗车台等降尘设施,未发现道路扬尘漫天的情况。但主要道路未进行硬化处理、部分土方及裸土未采取密目网覆盖或绿化措施。

部分属实

加强对该项目施工期间噪声和扬尘污染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严禁在夜间进行施工并严格落实各项扬尘管控措施。

1.福鼎市住建局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禁在夜间进行任何形式的施工活动。

2.福鼎市住建局责令施工单位采取有效的扬尘治理措施,对施工场区内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对留存的土方和裸土采取密目网覆盖措施,施工单位已于2023年12月23日整改到位。

阶段性办结

8

X3FJ202312160025

宁德市福鼎市叠石乡里湾村外洋自然村,石莲山至外洋宫外、柘兜山、鼓楼山等沿线山体的100多亩林地被林某增强占用于违法建造茶园基地和茶厂,10万株树木被砍伐,南溪水库水源地生态被破坏。

宁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四批举报件重复。

举报件反映区域涉及毁坏林地的对象为福鼎市长简垄农业专业合作社和福鼎市万意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1.长简垄合作社滥伐商品林335株、违法破坏55.95亩林地用于建设茶园基地,福鼎市林业局已于2021年对该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该合作社缴清罚款并已补植苗木。但现场核查发现补植复绿后期管护较差,部分林木死亡。

2.万意生态公司违法破坏1.96亩林地用于建设茶厂(群众反映的茶叶加工厂),福鼎市林业局已于2021年对该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恢复原状并处罚款。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仍未整改。

3.上述茶园基地及茶厂均位于南溪水库二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茶厂目前已停产,茶园基地被砍伐部分已补植复绿,山体无明显裸露,对南溪水库水源地生态环境造成影响较小,不构成生态破坏。

部分属实

1.长简垄合作社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补种工作,并加强后期绿植管护力度。

2.万意生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和相应地块的复绿工作,并加强后期绿植管护力度。

1.福鼎市林业局督促长简垄合作社继续补植,并加强后期绿植管护力度。

2.福鼎市叠石乡人民政府、福鼎市林业局督促万意公司拆除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并开展补植复绿工作。

3.福鼎市叠石乡人民政府牵头,福鼎生态环境局配合,加强辖区内南溪水库水源保护区日常巡查监管。

阶段性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