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一批)

来源:宁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3-12-23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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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3FJ202312120135

宁德市福鼎市叠石乡里湾村石莲山至外洋宫外,柘兜山、鼓楼山沿线山里林地约100多亩于2020年5月被林某增等人破坏,非法砍伐树木10万株,并在被毁林地上建设茶园基地和茶厂。

宁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批举报件重复。

举报件反映的“叠石乡里湾村石莲山至外洋宫外,柘兜山、鼓楼山沿线”区域涉及福鼎市长简垄农业专业合作社、福鼎市万意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里湾村2021年土地整理项目。

1.长简垄合作社滥伐商品林335株、违法破坏55.95亩林地用于建设茶园基地,福鼎市林业局已于2021年对该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该合作社缴清罚款并已补植苗木。但现场核查发现补植复绿后期管护较差,部分林木死亡。

2.万意生态公司违法破坏1.96亩林地用于建设茶厂,福鼎市林业局已于2021年对该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仍未整改。

3.里湾村2021年土地整理项目未涉及林地,未发现损毁林地情况。

4.2020年5月,长简垄合作社为建设茶园擅自破坏山场林地和非法砍伐林木,“林某增”时任叠石乡里湾村原党支部书记,未实际参与破坏毁坏林地、林木。

部分属实

1.长简垄合作社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补种工作,并加强后期绿植管护力度。

2.万意生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和相应地块的复绿工作,并加强后期绿植管护力度。

1.福鼎市林业局督促长简垄合作社继续补植,并加强后期绿植管护力度。

2.叠石乡人民政府、福鼎市林业局督促万意生态公司拆除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并开展补植复绿工作。

阶段性办结

2

X3FJ202312120182

宁德市蕉城区宁德火车站周边集中成片耕地征收过程中未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就违法开始征地,擅自变更土地用途,造成耕地资源严重破坏,林地资源灭失,水土流失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宁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宁德市蕉城区宁德火车站周边区域,铁路以西范围主要有文化用地1.9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46.85公顷,商业及住宅用地86.82公顷,村集体土地面积约18.46公顷。经核实,目前火车站周边区域内已建设项目均已完成农转用批复,并补偿到位,不存在违法征地,未发现擅自变更土地用途导致的耕地资源严重破坏、林地资源灭失、水土流失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

不属实

已办结

3

X3FJ202312120131

宁德市霞浦县溪南镇下山村,隽和实业公司,违法占用耕地取土,无序开采石料卖钱,严重破坏生态。

宁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该公司机制砂及建筑用碎石加工生产线临时加工点所占地块为霞浦县溪南镇下山村地块,该地块已完成土地征收、农转用审批程序,征收前地块类型就未涉及耕地。

2.该公司开采石料来源于霞浦县政府公开拍卖出让的霞浦县溪南镇霞塘村1-5号工业用地砂石土资源处置权项目。

3.检查时,场地内存在扬尘污染。

部分属实

加强项目作业区的日常巡查监管,督促隽和实业公司规范建设生产设施,依法依规生产。

霞浦县自然资源局和溪南镇政府责令隽和实业公司在生产过程中进一步完善防尘、防洒漏等措施。

阶段性办结

4

X3FJ202312120190

宁德市霞浦县三沙镇古桶村三沙光影栈道与光影步道之间166亩地块被违规出售给包装成旅游项目的房地产项目。地块处在海岸带限制开发区域和优化利用区域内,涉嫌违反《福建省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开发商在尚未通过规划总平设计、未取得规划许可、无施工许可的情况下就进场施工,砍伐森林、破坏山体、破山开矿,对破山开矿是否取得矿山开采许可有疑问。

宁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批举报件重复。

1.被举报项目用地位于三沙镇古桶村,该地块于2014年7、8月经省政府批复转为建设用地。2016年10月,霞浦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将该地块划拨给霞浦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后完成土地平整。现经套合2016年至2018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该地块地类为建制镇用地,并且2021年已规划为商业用地,属于《福建省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2018年1月1日颁布)实施前的已建成区。

2.2023年8月22日,该项目用地经霞浦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用地面积161.063亩。2023年10月7日,霞浦恒基置业有限公司通过竞拍的方式竞得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办理了不动产权证。目前,该公司正在办理规划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等手续。

3.经现场核实,该公司正在开展规划设计方案前期所需的宗地勘探和场地清理,项目范围(161.063亩)内未涉及林地、破山开矿,没有施工建设。

部分属实

霞浦恒基置业有限公司依法依规办理相关用地手续,于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规划总平设计评审工作;2024年2月29日前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工作;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施工许可证办理工作。

督促企业加快进度完成规划设计方案评审工作,加快进度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未办结

5

X3FJ202312120136

1.宁德市福鼎市太姥山镇文渡工业园的企业夜间排放刺激性的气体,粉尘满天飞,白天周边企业噪声严重扰民。部分企业废气处理设施无法处理到位,形同摆设。2.宁德市福鼎市太姥山镇文渡工业园五彩路1号紧固件小微园车间油烟滚滚,地面油污四溢,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到位,很多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

宁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检查人员于12月12日、13日昼夜间多次开展检查,园区各企业废气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行,未发现有设施形同摆设、排放刺激性气体、粉尘满天飞情况。12月14日,福鼎生态环境局组织监测人员对园区周边大气中的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指标开展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2.12月17日,福鼎生态环境局对靠近工业区周边的沙淀村、海天广场(华兴宁核佳苑)等3个点位开展噪声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3.12月13日检查时,紧固件小微园入驻企业均在生产,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但个别企业配套的油烟集气设施效果不佳,生产车间有肉眼可见烟气、车间地面存在油污滴漏情况。

4.该小微园建设有两个污水处理站,分别为福鼎瑾瑜置业有限公司、福鼎文渡标准件滚光表面处理有限公司。12月13日检查福鼎瑾瑜置业有限公司时,未发现设施不正常运行情况。结合该公司污水排放口在线监控设施数据及采样监测结果,未发现超标排污情况。福鼎文渡标准件表面处理公司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后端收集池废水暂存,采用槽罐车间歇性排放至众鑫污水处理公司。检查时,该公司污水处理站未在运行,为确定该公司废水处理效果,福鼎生态环境局监测人员对污水处理设施后端收集池废水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COD、氨氮等指标超标,但废水未外运,尚未形成超标排污的违法事实。

部分属实

1.紧固件小微园入驻企业于2024年1月10日前完善废气收集措施,做好车间地面滴漏油污每日清理。

2.福鼎文渡标准件滚光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加强污水预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于2024年1月10日前确保污水处理站收集池内生产废水达标,未达标前不得排放。

3.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强化落实对园区企业废气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督执法。

1.福鼎市工信局牵头,福鼎生态环境局、福鼎市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根据《福鼎市合成革行业绿色升级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合成革行业环保整治力度,淘汰削减油性干法生产线,鼓励发展水性、无溶剂合成革等生态合成革,积极推进行业绿色升级。

2.福鼎生态环境局联合福鼎市工业园区,加强对文渡项目区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采用日常检查、“双随机”、夜间突击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及时查处企业的环保违法行为,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福鼎市工业园区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及企业职工环保知识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意识。

4.福鼎生态环境局对福鼎文渡标准件滚光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后端收集池废水超标情况开展进一步调查,查实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严格依法查处。

阶段性办结

6

D3FJ202312120030

宁德市霞浦县三沙镇金洋村,违规变更土地性质,将农田改为山坡地,全天候炸山,毁坏山林,挖山取石,破碎石子、采砂出售,爆破震动扰民。

宁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对象为霞浦县三沙公共停车场及公园用地项目。该项目已完成土地征收、农转用审批,并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批复,不存在违规变更土地性质,将农田改为山坡地情况。

2.该项目场地平整砂石土资源爆破工程已取得公安部门批准,并按照安全作业要求,每次爆破提前报公安、三沙政府、业主单位报备,2023年10月12日—12月15日共爆破54次,平均一天爆破0.86次,单次爆破从清场警戒到起爆结束大致持续20—40分钟,不存在全天候炸山情况。

3.该项目砂石土资源处置权已通过公开拍卖出让,项目场地平整过程中产生的砂石土资源出售属于合法合规处置行为。

4.该项目当前施工范围不涉及林地。

5.该项目所在位置原为三沙疏港路项目和三沙中心渔港项目取料场,原项目爆破施工曾造成周边民房渗水、瓷砖脱落等情况,正在持续推进修缮工作。当前,该项目的爆破施工经第三方检测和专家评估,振动速度符合爆破安全规程要求,但该项目爆破作业时的噪声对周边群众有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1.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该工程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现场爆破作业、爆破作业人员安全监管,确保爆破施工安全、规范。

2.指导督促项目施工单位持续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督,跟进做好群众工作,减少项目实施过程对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

加强对项目爆破施工行为监督管理,要求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爆破时间,避开居民休息时间,避免影响居民正常作息。

阶段性办结

7

D3FJ202312120025

信访人对前期反映的“宁德市福鼎市点头镇江美村马羊头南湾洋100多亩农田引进海水养对虾”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当地政府已派人处理填埋池塘,但填埋材料中含有大量石头,导致根本无法耕种,现要求达到复耕要求。

宁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批举报件重复。

检查时,原虾塘的承租方缪某镐和郑某峰正在拆除养殖管理房。复垦作业队伍正在对原虾塘进行复垦施工,目前已完成复垦50亩,剩余31亩正在有序复垦,部分地块耕作层上可看到零星碎石。

部分属实

缪某镐和郑某峰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土地复垦工作,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将土地归还群众;在2024年5月份前督促群众恢复农业耕种,如逾期未整改到位,依法依规立案查处。

点头镇人民政府继续督促承租方加快推进剩余31亩土地复垦,待施工完毕后,人工挑拣耕作层上零星碎石。

阶段性办结

8

D3FJ202312120011

信访人对受理编号X3FJ202311290065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调查结果称宁德市屏南县代溪镇福善村龙亭坪山场内的茶山违法占用林地7.2亩、生态林2.38亩,实际占用林地和生态林的面积更大。该茶山(相关合同写明茶山面积650亩)原本是山林,被砍伐后再种茶用于掩饰破坏山林的情况,要求调查山林被破坏的情况。

宁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九批举报件重复。

1.该山场于2019年办理了《林木采伐证》:屏集采字〔2019〕170、171、172号,伐区总面积444.75亩,采伐方式为皆伐,不存在“破坏山林”的问题。

2.经现场核查并委托第三方屏南景川林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技术鉴定,除上述伐区以及擅自在伐区外违法占用7.2亩林地,其余山场地貌未改变,不存在“实际占用林地和生态林的面积更大”的问题。

部分属实

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对陈某灿擅自开垦占用林地违法行为行政处罚。陈某灿于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补植复绿。

屏南县代溪镇人民政府已对陈某灿擅自开垦违法占用林地的行为立案调查,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阶段性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