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企稳岗促就业九条措施福利怎么领?看这里

来源:新宁德 发布时间: 2022-05-05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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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做好援企稳岗稳就业,促进企业恢复发展,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出台《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援企稳岗促就业九条措施》,具体包括助力企业稳定岗位、做好企业用工服务、兜住困难群众生活底线三个方面九条措施。那么这九条措施的福利都怎么领?请收好这份指南。

  缓缴社会保险费 

  政策对象及条件: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被纳入封控管控防范区等封闭管理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社部令第13号)有关规定,申请缓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对2022年因为疫情管控等原因,无法办理社保缴费业务的企业,可以在调整为非中高风险地区或解除封控管理防范管理的次月起3个月内,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延缴期间可申请免收滞纳金。

  申领流程:目前我省缓缴社保费政策具体操作细则尚未出台,待省人社厅明确后执行。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补贴对象: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社会团体等机构)。

  享受条件:不裁员、少裁员,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参保企业和社会团体等机构2021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其中,上年度净裁员率=(上年初职工人数-上年末职工人数)/(上年初职工人数)×100%。

  补贴标准: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1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单位及其职工2021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按照2021年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时确定的企业名单执行。社会团体等机构登记为企业类型的,按企业相关划型执行;未登记为企业类型的,按单位及其职工2021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

  申领流程: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采取后台数据比对方式,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返还。

  受疫情影响企业一次性稳就业奖补 

  补贴对象:对实际生产经营、用工地(含企业职工住宿地)被纳入封控、管控区的受疫情影响企业,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2022年4月与3月对比,裁员率不高于2021年底调查失业率5.1%),给予一次性稳就业奖补。

  补贴标准:按企业2022年4月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每人5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每家企业最高奖补不超过10万元。

  申领流程:企业向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的企业向东侨人社局申请,并附《封控区、管控区企业一次性稳就业奖补申报审核表》,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按有关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用工调剂(共享用工)补贴 

  补贴对象:行业协会、社区基层人社服务平台、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等搭建用工调剂平台,对阶段性用工需求量较大的企业与生产不饱和、富余员工较多的企业开展共享用工。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予以用工调剂补贴。

  补贴标准:对向人社部门备案、一次性调剂5人以上、调剂用工时间2个月以上,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调出员工企业每年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对委托第三方开展用工调剂的,由第三方申请,补贴资金分配由调出员工企业与第三方协商确定。

  申请材料:①《宁德市用工调剂平台补助申请表》;②《用工调剂人员花名册》;③用工企业相关人员银行工资发放记录或由人社部门直接通过社会保险参保系统比对。

  申领流程:企业向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的企业向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申请。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按有关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招用在宁首次就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按每招用1人给予企业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申请材料:①《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审核表》;②《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人员名单》;③与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申领流程:企业确认招用人员就业满3个月后,按属地原则向企业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的企业向东侨人社局申请。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按有关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小型微型企业。

  补贴标准:(1)用人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企业(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2)小型微型企业按其实际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人数给予1年期限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基本保险费。

  申请材料:①《企业符合条件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②符合条件人员的毕业证书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③企业提供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材料。

  申领流程: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用人单位按属地原则向企业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