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优化企业用工服务八条措施的通知

来源:宁德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1-08-11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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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人社局、财政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部署,继续做好保企业稳就业工作,切实缓解我市企业用工短缺问题,制定了《优化企业用工服务八条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德市财政局

  2021年8月4日

  优化企业用工服务八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部署,继续做好保企业稳就业工作,切实缓解我市企业用工短缺问题,助力产业加快发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完善用工服务机制。发挥数据共享平台作用,建立政企双向互动机制,不定期走访主导产业企业,动态掌握主导产业企业当前用工现状、招工需求。鼓励企业“走出去”招聘员工,对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其授权委托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企业到宁德市外招聘员工的,给予每家企业省内1000元、省外2500元的一次性补贴。

  二、开展区域劳务协作。市和用工量较大的县(市、区)联动与省外主要劳务输出地的市、县、区对接,建立劳动力规模化输转我市的劳务协作基地。对于协作地劳务输出乡镇、村劳务经济合作社等组织为我市企业输转劳动力(初次来宁就业),并稳定用工6个月以上的,按引进人数500元/人的标准给予每年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

  三、加快人力资源市场培育。发挥东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福鼎市人力资源产业园作用,为我市主导产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保障和支撑。各类职业中介机构(含人才中介机构)为我市企业引进劳动力且稳定用工6个月以上,按引进人数500元/人的标准给予相关机构补贴。经我市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备案确认,可提高对中介机构为企业在用工短缺高峰期用工服务补贴,补贴标准可上浮100%。

  四、积极开展共享用工。鼓励行业协会、社区基层人社服务平台、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等搭建用工调剂平台,对阶段性用工需求量较大的企业与生产不饱和、富余员工较多的企业开展共享用工。对向人社部门备案、一次性调剂5人以上、调剂用工时间2个月以上,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调出员工企业每年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对委托第三方开展用工调剂的,由第三方申请,补贴资金分配由调出员工企业与第三方协商确定。

  五、实施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大力推动企业设立企业培训中心、申报技能等级认定机构,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推进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对取得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500-­3000元职业培训补贴,其中列入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的职业(工种),培训补贴标准提高30%。

  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大力度在企业开展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组织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人员参加学徒制培训,发展壮大产业工人队伍。按照中级工班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班每人每年60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七、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鼓励支持企业组织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对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的单位给予资金补助。市级一类赛按A类、B类、C类三档分别给予5万、4万、3万元补助,市级二类赛按市级一类赛C类补助3万元。对在市级一类赛各职业(工种)个人赛决赛获得第1名的选手,授予“宁德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对获得第2-­10名的选手按规定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

  八、实施产教融合专项行动。大力推进职教园建设,坚持“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服务发展为宗旨”办学理念,以培养中高级产业技能人才为目的,打造融合产、学、研、训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园区。建设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三都澳经济开发区三屿工业园区职业技能提升中心,于2021年底之前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力争每年培训产业工人3000人次以上,将人才培养和职业技能培训直通工业园区企业,打造全市技能培训示范标杆。

  以上措施涉及的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或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中列支。上述措施中的补贴条款、奖励与中央和省、市已出台政策有不一致或重叠的,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