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措施促进2020年消费稳定增长

来源:闽东日报 发布时间: 2020-01-17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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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政府办印发《宁德市促进2020年消费稳定增长四条措施》,从支持特色商圈建设、提升市场服务水平、鼓励电商规模发展、扶持发展夜间经济等四个方面,大力培育消费新增长点,促进全市消费稳定增长。

  我市将支持特色商圈建设。鼓励商圈运营主体加强与国内外品牌运营商的合作,引进知名品牌企业和高端商品、时尚品牌,打造特色商圈。对于引进当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0亿元、8亿元、5亿元和3亿元的限额以上贸易企业,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商圈运营主体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和15万元资金奖励。

  提升市场服务水平。鼓励专业市场建设和传统市场信息化改造,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改造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农贸市场建设改造100万元及以上的市场主体,由省级切块资金安排不超过投资额50%的资金补助。对当年销售额达到10亿元、8亿元、5亿元、2亿元且纳入限额以上贸易统计的市场主体,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30万元、25万元、15万元、10万元资金奖励。支持智能化、品牌化的连锁便利店在我市落地推广,对当年销售额达到10亿元、8亿元、5亿元、2亿元且纳入限额以上贸易统计的便利店企业,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30万元、25万元、15万元、10万元资金奖励。

  鼓励电商规模发展。支持智能零售系统等新零售、新业态发展,对年度网络销售额达到5000万元、3000万元、1500万元的电商企业,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资金奖励。对年度网络销售额居全市前5名且纳入限额以上贸易统计的电商企业,由市级商务发展资金分别给予1至5名20万元、15万元、10万元、6万元、3万元资金奖励。

  扶持发展夜间经济。推动市内主要商圈及商业街与文化、旅游、休闲等行业跨界融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夜间主题活动,鼓励夜间延时经营,丰富夜间消费供给,对于年用电量1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商业用户,低谷时段延长2小时,为每日21∶00至次日7∶00。(记者 陈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