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建档立卡
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
工作“回头看”的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检查的通知》(闽建办村〔2018〕10号)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宁德市扶贫办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回头看”的通知》(宁建村〔2018〕30号)等文件要求,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供养特困户(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开展专项工作“回头看”,确保“不漏村、不漏户”,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起草的依据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检查的通知》(闽建办村〔2018〕10号)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宁德市扶贫办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回头看”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起草本方案。
二、相关内容说明
各乡镇对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性进行全面核查分类造册,花名册分A、B两类。A类代表通过各种渠道已解决住房安全的对象,B类代表未实施住房安全改造的对象。每类均按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四种对象分别造册。对于A类对象房屋未经第三方安全评定的,要进行房屋改造后的安全性评定,且出具安全性评定报告;对于B类对象房屋要逐户进行改造前简易鉴定,并出具安全性鉴定报告。对于排查出属于C级或D级危房的,各乡镇政府要制订贫困户住房安全改造计划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兜底解决,改造后仍需第三方进行安全性评定,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得到保障。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每月底前上报县住建局和扶贫办。
三、整改落实
对检查发现危房改造对象的住房未履行竣工验收程序、资金未及时足额拨付到户问题,对易地搬迁户还居住在原来危房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对检查发现的C级或D级危房(含列入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因近年又遭受自然灾害破坏的或因遗漏未列入改造的危房等),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组织列入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安全建设或农村危房改造,在2018年底前兜底解决住房安全保障问题。
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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