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92号)

来源:蕉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发布时间: 2022-12-03 19:00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并经专家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12月3日18时起,蕉城区划定如下高风险区:

1、署前路1号A幢、B幢、C幢;

2、溪乾路、宫边路灰炉弄部分房屋;

3、城南镇福洋村部分房屋;

4、漳湾镇王坑村王坑尾;

5、漳湾镇鳌江村。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等管控措施。12月2日划定的署前路1号A幢1梯高风险区并入本次划定区域统一管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蕉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