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德市应急支援辖区城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宁德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 2020-12-01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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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健局、东侨社会事务局,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宁德市医院:

  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切实加强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应急准备工作。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应对五个以上城市同时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闽卫应急发明电〔2020〕552号)等有关精神,经研究,市卫健委制定了《宁德市应急支援辖区城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方案》,请认真抓好落实。

  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20日

  宁德市应急支援辖区城市

  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卫健部门职能作用和统筹医疗卫生资源优势,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确保疫情突发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辖区城市间应急支援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不放松,围绕“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工作要求,不断完善疫情防控机制体制建设,提高应急反应和应急支援能力。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方面应急准备工作,确保疫情发生后,县(市、区)应对能力或资源不足时,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支援工作机制,做好疫情防控和病例救治,最大程度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实现流行地区疫情扑灭目标,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坚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不断提高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工作水平和应急支援能力。

  (二)统一指挥、有序调度。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统筹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形成统一指挥、有力有序调度的应急支援工作机制。

  (三)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强化属地责任,坚持分级响应、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分级分类组织实施应急支援工作。

  (四)快速响应、科学应对。建立健全分工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响应机制,依法依规、科学规范地开展应急支援工作。

  (五)把握关键、统筹兼顾。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助推社会经济平稳发展,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相互支援、应急联动的工作格局。

  三、适用范围

  本工作方案适用于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本市范围内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准备和支援工作。当宁德市所辖县(市、区)出现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需要市级统筹调配医疗卫生资源进行紧急支援阻断疫情扩散时,参照此方案执行。

  四、应急支援工作机制

  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支援工作,按照“分级管理、逐级申请、梯次支援”规范有序开展。各县(市、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属地疫情应急支援的决策、部署、指挥、调度等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要坚持“指导、帮助、参谋、研判、服务”定位,全面贯彻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参与或配合领导小组各工作组、有关部门,指导、协助疫情发生地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信息报告、流行病学调查、集中隔离、医疗救治、物资调配等防治工作。我市范围内的核酸检测支援由市卫健委统一调度力量开展,其余工作由市级统筹各县(市、区)力量增援或协调处置。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参照市级做法建立健全疫情应急支援工作机制。当出现应急处置能力或医疗物资不足时,应当立即向市级报告和提出支援申请。

  五、主要措施

  (一)坚持依法科学,强化精准防控。聚集性疫情发生后,在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指导下,坚决贯彻市、县领导小组部署安排,快速启动应急响应,科学划定防控区域,确定地区(低、中、高)风险等级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卫生健康部门要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动态,严格落实县域间疫情防控协同机制,完善信息互通共享,加强情报收集研判预警;指导疫情发生地有效化解和处置不稳定风险,规范落实信息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核酸采样检测、医疗救治和疫点消杀等工作;督促指导第一、第二梯队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做好先期应对准备,防止疫情在周边区域发生。当出现应急处置能力不足或医疗防控物资供应短缺等困难时,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要配合本级领导小组向市级提出人员、物资、技术等支援申请,同时对接市卫健委做好相关援助和协调工作。

  (二)坚持重点排查,强化精准管理。市领导小组接到县(市、区)支援申请后,及时通报有关工作组和部门,共同研究提出对策建议,统筹全市资源立即启动应急支援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与领导小组请示沟通,按照“统筹线上线下、兼顾前方后方”相结合方式,配合领导小组对疫情防控压力大、能力相对薄弱的县(市、区)开展援助。要统筹安排市、县疾控专家队伍提供技术支撑,指导疫情发生地合理规划设置集中隔离场所,第一时间将所有密切接触者闭环管理,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接受规范的医学隔离观察。积极配合公安、外事、交通等部门进一步整合人员,抽调市、县精干队伍力量,合理安排市、县专家队伍,指导、协助疫情发生地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溯源调查消杀管理、心理疏导等工作,做到流调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收治同步。重点加强对不明来源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尽快查明病毒来源,确保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要根据实际需要会商相关部门,指导开展更大区域范围内的重点场所、重点行业、相关市场、冷链食品、物流等环节的监测调查、防控和溯源等工作,必要时对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环境样本提交上级疾控部门进行病毒基因测序。

  (三)坚持规范有效,强化精准救治。卫生健康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全面落实“四集中”要求,根据疫情形势需要,组建完善医疗救治工作组,迅速启用市、县定点医院,安排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和医疗专家组成工作团队,通过远程和现场指导等形式对疫情发生地进行指导救治。辖区间医疗援助以市级统筹为主,确定宁德市医院作为新冠肺炎患者的市级收治定点医院、闽东医院为市级收治的定点后备医院;二级以上的县级公立综合医院为县级后备定点救治医院。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由市级定点医院集中收治;疑似病例以属地公立医院为主进行留观、诊治,同时疑似病例的救治、指导实行划片支援,具体如下:宁德市医院对口蕉城、古田、屏南、霞浦、东侨;闽东医院对口福安、福鼎、周宁、寿宁、柘荣。当出现10人以上确诊病例,48小时内要将一所市级定点医院(或独立院区)腾空,并按照规范流程将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转运至该市级定点医院救治。当市级定点救治医院出现医疗资源、处置能力不足时,立即启动市级后备定点医院;同时各地要结合本地就诊量、区位布局、医疗设施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选址1处公立医院或独立院区,作为疫情暴发后的备选腾空医院。卫生健康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加强属地医疗卫生资源的统筹调配,扩充医疗机构床位储备,做好临时集中收治场所准备、方舱医院改造,保障辖区医疗救治力量满足救治需要。当本市医疗卫生资源不足时,向省级请求予以支持。

  (四)坚持全面筛查,强化精准检测。发生本土输入病例或出现本地病例,且检测能力超过属地承载的最大范围时,原则上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专家研判,以新冠肺炎病例的活动轨迹为核心,科学确定核酸检测人群覆盖范围。在市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下,按照“检测能力、就近支援、低温运输、送样为主”原则,围绕5-7天内基本完成全员核酸检测的目标确定检测量,完善大规模核酸检测实施方案,明确采样点设置,发挥城市基地医院检测能力,充实机动核酸检测队伍,推广“五合一”和“十合一”混采检测技术。当检测能力超过疫情发生县(市、区)承载的最大范围时,采取片区机动支援办法,由市卫健委统一调度检测力量,协助核酸检测能力不足的县(市、区)开展核酸检测工作,机动检测队伍在接到任务24小时内到达、48小时内开展工作。其中,第一片区由蕉城牵头,霞浦、古田、屏南、东侨共同参与;第二片区由福安牵头,福鼎、周宁、寿宁、柘荣共同参与。片区内实行协同作战、相互支援,当个别县(市、区)检测能力不足时,按照市级统一部署,以牵头县为主带动所在片区县(市、区),对片区内的疫情发生地支援检测。片区间实行统一领导、救援联动,当片区内出现2个以上县(市、区)发生聚集性疫情且区域检测能力不足时,由市级统筹片区间开展支援检测工作。根据疫情形势,适时派出市级核酸检测应急队,协助力量薄弱县或片区完成检测。当出现2个片区或多个县发生疫情,且我市应对疫情能力不足时,及时向省级请求支援。

  (五)坚持优质储备,强化精准调度。按照“属地管理、供需平衡、精准对接”原则,立足于防大疫、打大仗,及时足额储备疫情防控医疗物资。由市领导小组统筹调度全市人力、物资等资源,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相互支援。各工作组要根据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组织实施应急支援工作,研判、评价支援效果和做好后续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要依据疫情防控响应等级调整情况,协助领导小组对照医疗物资储备种类和数量,及时向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牵头部门提出申请和调配需求,全力配合做好保供工作和就近调运医疗物资;要加强与邻近物资产能产量充足地区的对接,协同医保部门在原有采购的基础上,协调市外供应商优先满足我市相关地区的医疗物资需求,畅通跨区域间应急支援物资调剂渠道。当出现物资供应短缺等困难时,领导小组有关工作组和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和需求,向上级领导小组对口工作组、主管部门报告情况,提出支援请求。

  六、工作保障

  卫生健康部门要坚持“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原则,制定完善应急支援预案或方案,加强应急支援、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做到人员、经费、物资、信息、交通等保障到位,保证应急支援工作顺利开展。

  (一)做好队伍保障。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指导各地全面加强各类应急队伍建设。按照“谁组建、谁管理”原则,细化应急队伍职责,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加强日常培训演练,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支援队伍体系,确保应急支援能力能够满足本区域和重点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

  (二)强化物资保障。各地要组织开展应急支援所需药品、器械、设备、试剂、防护用品、仪器设备以及必要的生产、生活物资等储备,建立健全重要物资监测、生产、储备、调拨工作机制,保障应急支援工作需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重点强化县(市、区)应急物资储备,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在应急物资生产和储备方面的作用,实现社会储备与专业储备相结合、实物储备与协议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政府采购与政府补贴相结合。

  (三)完善信息化保障。强化多部门信息共享联动,形成疫情相关方多源数据监测、交换、汇聚、反馈机制,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开展疫情防控的实时跟踪、重点筛查、精准防控综合研判。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有效减轻线下诊疗压力,尽量避免交叉感染风险。进一步完善八闽健康码“一码通行”,推动实现核酸和抗体检测等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