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住建局印发《关于2021年度优化营商环境获得用水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宁德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 2021-06-01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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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闽(宁德)水务公司: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优化获得用水工作,现将《关于2021年度优化营商环境获得用水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自觉对标国际国内一流标准,对标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主动向社会公开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信息,按照“市场评价为第一评价、用户感受为第一感受”的原则,主动听取用户的意见,主动回应用户的诉求,主动解决用户的问题,不断建立和完善服务规范体系,持续优化内部工作流程,最大限度的优化服务举措,以实际行动为用户提供安全、便捷、稳定和透明的供水保障服务。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8日

  关于2021年度优化营商环境获得用水实施方案 

  为加快营造宁德市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着力打造国内一流营商环境,全面实施宁德市“一二三”发展战略,宁德市住建局以高度的责任感,加强协调宁德水务公司,全面落实各项优化营商环境获得用水相关工作。现制定2021年度优化营商环境获得用水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升获得用水便利度、满意度,努力打造流程最简、效率最快、服务最优的高质量供水服务,争取达到获得用水全省前5名,为宁德市进一步营造规范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优化服务 

  (一)优化流程进一步简化获得用水流程手续,将2020年的6个流程手续精简为4个,即“①报装申请;②接收现场检查、确认供水方案;③确认预算方案、缴费并签订合同;④办理破路手续;⑤外部施工;⑥挂表开栓、竣工验收”精简为“①报装申请;②接收现场检查、确认供水方案;③办理破路手续;④外部施工”。其中:

  1.取消“确认预算方案、缴费并签订合同”和“挂表开栓、竣工验收”两个流程手续。

  (1)在现场勘查阶段,施工单位提前介入,宁德水务公司工程管理部会同施工单位踏勘现场,同时进行方案设计。待设计方案定稿后,施工单位立即组织施工。

  责任单位:中闽(宁德)水务公司

  责任部门:工程管理部

  责 任 人:赵太平

  完成时限:2021年6月15日

  (2)施工完成后,可立即进行开表通水,后续再进行工程验收。

  责任单位:中闽(宁德)水务公司

  责任部门:工程管理部

  责 任 人:赵太平

  完成时限:2021年6月15日

  2.获得用水两个办理环节为报装申请、现场踏勘审核,申请材料不超过两份。

  (1)推动用水网上报装申请。开通用户用水网上报装功能,实现用户“一趟不用跑”,避免用户来回奔波,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提高用户满意度。

  责任单位:中闽(宁德)水务公司

  责任部门:营销管理部

  责 任 人:张雪涛

  完成时限:2021年8月31日

  (2)与宁德市工改办沟通,由宁德市行政审批管理系统(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将建设单位相关申请信息自动推送至中闽(宁德)水务公司网络平台,实现施工用水手续在用地预审或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即可办理。

  责任单位:中闽(宁德)水务公司

  责任部门:营销管理部

  责 任 人:张雪涛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3)与宁德市工改办沟通,由宁德市行政审批管理系统(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开放权限,实现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数据实时共享和后台数据互通共享,申请人只需提供项目图册(管综图、室外给水总平面图、建筑总平面图、内部供水系统设计图)、用水量估算表申请材料。

  责任单位:中闽(宁德)水务公司

  责任部门:营销管理部

  责 任 人:张雪涛

  完成时限:2021年8月31日

  3.全面落实施工用水环节免申请

  全面取消用户施工用水申请,制定3种方案实现用户获得施工用水免申请办理,实现施工用水申请一趟不用跑。

  责任单位:中闽(宁德)水务公司

  责任部门:营销管理部

  责 任 人:张雪涛

  完成时限:2021年8月31日

  (二)缩减时间:全面压缩各个流程手续时限。

  1.实现“报装申请”和“接收现场检查、确认供水方案”两个流程,2个工作日内完成。

  责任单位:中闽(宁德)水务公司

  责任部门:营销管理部、工程管理部

  责 任 人:赵太平、张雪涛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2.以总长度150米,其中穿越10米宽水泥市政道路为例,实现“外部施工(含材料准备、施工(破路或顶管)、试压、消毒、冲洗)”5个工作日内完成。

  责任单位:中闽(宁德)水务公司

  责任部门:工程管理部

  责 任 人:赵太平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三)降低成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获得用水费用。

  1.取消获得用水接入工程费用。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建设,由中闽(宁德)水务公司投资建设。

  责任单位:中闽(宁德)水务公司

  责任部门:工程管理部

  责任人:赵太平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2.清理取消供水环节不合理水费。

  进一步确保并督查中闽(宁德)水务公司及其所委托的施工单位在用水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无向用户收取接水费、增容费、报装费等类似名目开户费用,以及开关闸费、竣工核验费、竣工导线测量费、管线探测费、勾头费、水钻工程费、碰头费、出图费等类似名目工程费用。

  责任单位:宁德市住建局、中闽(宁德)水务公司

  责任部门:城建科、工程管理部

  责 任 人:郑新平、陈毅锋、赵太平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四)强化服务。实施定期明察暗访,对供水服务窗口各项指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设立供水季度会议制度,定期邀请用水企业进行座谈,对供水服务施工等情况进行梳理,并通报供水企业提升服务水平。强化行业监督和执法,对在报装服务和安装工程过程中出现的乱收费、强揽工程、捆绑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在服务中“冷、硬、横”等现象严肃查处。对落实营商环境要求不力、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供水企业进行通报查处。

  责任单位:宁德市住建局

  责任部门:城建科

  责 任 人:郑新平、陈毅锋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