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0-08-06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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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进深化 “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根据《2020年宁德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宁政办〔2020〕74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聚焦社会关注、企业关心、群众关切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以更大力度简政放权、更高要求强化监管、更实举措优化服务,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服务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服务保障“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1.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实施困难企业帮扶行动,开展企业复工复产情况专项调查,对存在的困难和希望政府政策支持的问题进行收集、反馈。同时,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协会微信群和非公党建工作群宣传有关疫情防控知识、相关支持政策、金融政策、金融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纾困。(责任单位:个私协会)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做好福建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经验的复制推广。开展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明确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对应的经营范围表述,理清证照对应关系,做好注册登记和许可审批的衔接,有效分离营业执照和许可证功能,使企业更便捷取得营业执照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责任科室:注册审批科)

  (三)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3.放宽服务业准入。贯彻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提升服务效能,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实现“照后减证”,破解“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大力支持我市服务业加快发展。(责任科室:注册审批科)

  4.推进工业产品准入制度改革。大幅精简优化工业产品生产、流通等领域需办理的行政许可、检验检测等管理措施。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做好国家、省将保留的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下放至市级的承接工作。(责任科室:注册审批科)

  (四)压减审批时限

  5.压减企业开办时间。推行开办企业“一窗通办”政务服务模式,通过精简材料、优化流程、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等方式,整合开办企业涉及的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人社、医保等部门行政审批服务环节,实行统一收件、后台流转、统一出件 “一站式服务”,年底前全市实现企业开办3个环节1个工作日完成。落实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责任科室:注册审批科)

  6.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继续做好“福建省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的推广、运用,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将简易注销适用范围扩大到未实质性开展经营活动、无债权债务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各类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责任科室:注册审批科)

  (五)推进减税降费降本

  7.严格落实减税降费。开展涉企收费和转供电环节收费专项治理,依法查处不执行降价降费政策、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国家降价降费政策落到实处,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责任单位:综合执法支队)

  8.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合理设定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切实降低偏高收费;组织行业协会商会对收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不低于5%的比例对行业协会商会自查自纠情况组织开展抽查检查,依法查处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等行为。(责任单位:综合执法支队)

  9.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组织开展高速公路通行费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执行情况检查,依法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开展口岸收费检查,依法查处提高收费标准、不执行疫情期间优惠政策、只收费不服务等价格违法收费行为。(责任单位:综合执法支队)

  (六)激发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10.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制定中国(宁德)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方案;打造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对接“知创中国”“知创福建”平台资源,建设“知创宁德”线上平台;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模式,指导企业参与2020年度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召开专利权质押贷款银企对接会,促进企业与金融机构的交流合作。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建立健全县级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监管,部署开展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无资质专利代理、恶意商标代理、商标囤积、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打击商标侵权“溯源”、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行为“净化”专项行动。(责任科室:知识产权科、商标监督管理科)

  (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1.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市场监督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文〔2019〕194号)文件精神,推行部门联合抽查,年底前基本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跨部门联合抽查走向常态化。(责任科室:信用监督管理科)

  12.提升重点监管能力水平。进一步加强质量监管,落实国家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和医疗器械、化妆品、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等领域监管规定,对公众聚集场所和问题反映集中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检查。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开展起重机械专项整治、电梯维保运行质量监督抽查和城市燃气压力管道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开展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含承诺制)联合检查;开展化妆品知识宣传,加强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管,做好督促下架召回问题化妆品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医疗器械“清网”行动、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检查。(责任科室:质量发展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药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13.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依法规范企业失信行为记录。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归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抽查等涉企信息,及时公示,达到联合惩戒效应。开展企业信用承诺和风险提示。加强诚信宣传教育,持续推进行业领域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责任单位:信用监督管理科、注册审批科、综合执法支队)

  14.完善“互联网+监管”。进一步深化“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开展监管数据录入登记及应用工作。依托国家系统风险预警开放平台及我省“互联网+监管”风险预警模型,提高事中事后监管风险预警能力。(责任科室:科技与信息化科)

  15.提升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开展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严格对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按照“过罚相当”原则,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及时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综合执法支队)

  (八)强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

  16.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积极发挥公平竞争审查联席办作用,加强业务指导;牵头组织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一次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清理和督查活动。(责任科室: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科)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责任单位要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计划,逐项细化目标任务和落实举措,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对涉及多部门配合的工作,要尽可能统筹组织、整合资源,切实形成工作合力,高效保质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二)强化工作落实。要突出关键指标的完成,根据市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实行月报制度,每月3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工作创新做法以及需要市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意见建议,报市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注册审批科)统一汇总,并于12月15日前报年终工作总结。联系人:王美燕,联系电话:2250333。

  (三)强化舆论宣传。要加大信息报送工作力度,既要挖掘亮点做法,对正面典型及时总结推广,也要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对短板弱项及时查漏补缺、纠正解决,提高信息服务决策、助力改革的水平。要加强与宣传部门和各主流媒体的合作,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正面宣传引导,尤其要大力宣传利企便民的政策举措,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切实打通“放管服”改革“最后一公里”。

  附件:2020年宁德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市场监管局部分)责任分工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