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行全流程服务推动药品零售许可登记工作提质提速

来源:宁德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 2024-02-26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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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药品零售企业常因经营场所布局缺陷、从业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设施设备不齐全等客观原因,导致企业在申请药品零售经营许可证新办或者注册地址变更时多次整改,影响药店如期开业,造成企业隐形损失等问题,蕉城区市场监管局围绕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实施政务服务综合改革,积极开展事前帮扶、事中加速、事后跟踪全流程服务,让药品零售企业更便捷地通过审批,更快速地进入经营状态。

  二、主要做法

  (一)工作前置,事前“早介入”。依企业申请对拟开办或拟变更注册地址的药品零售企业提出筹备取证(变更)提前指导,开展靠前服务。一是提供新店选址指导服务。引导零售药店合理布局,为企业分析目前药品零售行业发展态势、竞争状态,谨慎选址。积极鼓励支持在城市新区、新建居住小区和乡镇及乡镇以下农村设置零售药店,帮助企业减少盲目投资损失。二是提供取证材料指导服务。推广线上服务、远程服务等多渠道申请材料预审查,提供平面布局图审查、从业人员配选、质量管理制度制订等指导服务,帮助企业完善一套申请材料,提高企业办件效率。三是提供现场检查事项预告知服务。市场监管部门发放《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药品零售企业)宣传册,企业依据指导原则,明确现场核查具体事项,逐条进行自评,发现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避免企业因现场缺陷无法通过现场核查,造成企业多次整改,增加企业办件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二)优化创新,事中“加速度”。一是窗口受理“加速度”。 根据精简、协同、高效原则,将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等三类许可(备案)事项进行联办,变“群众办”为“窗口办”,设立咨询导办台,提供咨询、导办、帮办等服务,通过窗口人员内部跑腿,实现“多个事项、一次申请、一窗出证”。二是现场核查“加速度”。市场监管部门为药品零售企业拟开办或拟变更注册地址,提供无货空店审查验收服务,基本条件符合要求的先予通过。推行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注册地址与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经营场所申请事项同步开展现场核查,整合行政资源,一次检查完成多个现场核查事项,有效减少企业负累,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与质量。三是出证送达“加速度”。窗口与股所之间协同配合,同步核查环节信息,通过后台数据跑腿,及时完成审批出证流程,提高行政审批办理效率。同时,窗口免费提供证照邮寄服务,药品企业开办、变更少跑一趟,推动政务服务更加便利高效。

  (三)后续跟进,事后“再服务”。药品零售企业取证经营后适时开展事后跟踪回访服务。一是对企业在药品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答疑解惑。点对点精准普及,解决药店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盲点问题,做到“企有所需,必有所答”。二是进一步了解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对药品经营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药品知识的掌握程度,针对性开展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截至目前,发放宣传册 120 余份,不断增强企业法律服务获得感。三是鼓励引导有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提升经营标准,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促进药品零售行业良性发展。

  三、工作成效

  通过开展靠前服务,对药品零售企业是否具备经营条件进行“预检”,让企业对药品零售行业有更加清晰的认识,并在正式办理许可手续时,能够更快的通过审批,推动市场主体加快进入经营状态,优化了营商环境。服务实施以来,为药品零售企业提供事前指导服务 16家次,让企业体验新店(新址)开业“新速度”,进一步提升了后续行政审批办理效率和一次办结率;为药品零售企业进行答疑解惑 64家次,解决实际困难 7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