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落实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来源: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2-11-07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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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东侨分局:

  为全面落实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宁政办〔2020〕69号)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市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责任。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标准指引》要求,结合业务实际,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事项,及时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准确、规范地做好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  

  二、加强信息公开。细化政府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等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受理渠道,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

  三、规范平台建设。加强网站平台管理,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和力度。推动政务新媒体与网站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发挥好政务新媒体平台的宣传阵地作用,提升信息发布传播力和精准度,保障公众信息需求。

  附件:《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576号)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