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9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3-05-11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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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卫函〔2023〕25号

  答复类别:A类

周小玫代表:

  《关于加大普惠托育服务投入的建议》(第1196号)由我委和市教育局分别办理。现将我委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构筑“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家庭为主、托育补充,安全健康、科学规范”的服务供给体系。

  一、保障措施逐步完善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将发展托育服务纳入《宁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宁德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进行统筹规划,同时,制定托育服务发展年度目标分解任务,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二是加强政策创制。先后印发了《宁德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工作意见》《宁德市关于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明确了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部门分工等,为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提供基本遵循和政策依据。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联席会议制度,解决好工作发展遇到的困难问题。三是强化政策持。明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必要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严格落实托育服务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为社区托育服务的机构免征增值税和减免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费政策;托育服务机构执行居民用水、用电、用气价格等支持政策;优先支持普惠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综合运用规划、土地、住房、财政、人才等支持政策,推动普惠性托育机构发展。

  二、托育服务加快发展 

  市委、市政府连续3年将婴幼儿照护服务普惠项目建设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通过政府补助支持,撬动社会资本积极投入建设托育机构。至2022年底,市级以上累计投入财政补助资金2260万元,建成普惠托育机构28家,新增托位3181个,有效增加普惠托位供给。通过政府补助投入积极带动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截至去年底,我市托育机构108家,托位11000个,每千人口拥有托位数达3.5个。

  三、安全监管持续加强 

  为规范托育机构发展,保障婴幼儿安全和健康,我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关于建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联合执法机制的通知》,建立相关部门参与的监督检查、违法查处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市卫健委多次组织卫生监督部门或联合蕉城卫健局深入蕉城、东侨等地开展执法检查,依法对未登记备案、未按规定设置人员、未按标准配备设施设备等情况进行查处,其他县市也都开展了执法检查,促进托育服务规范健康发展。同时,扎实做好托育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先后下发《关于做好全市托育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全市托育机构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多次深入托育机构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督导,确保各项防疫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婴幼儿健康安全。

  四、培育典型示范作用 

  市卫健委注重打造托育服务典型,培树示范榜样,发挥示范引领、带动辐射作用,推广普惠托育服务经验做法。2021年,福安市嘟嘟堡蓓托育园被评为省级为民办实事普惠托育试点示范单位,2022年推荐东侨优贝儿托育园等3家机构为省级示范单位。组织县(市、区)相关人员到托育示范机构参观学习、考察交流,促进我市普惠托育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创立福安市亲亲宝贝婴幼教育集团,推动托育走集团化道路,集团现有6个园区。建立婴幼儿照护专家库,吸收市妇幼保健院、闽东医院、宁德师范学院学等婴幼儿照护服务专家进入专家库,为机构和家庭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建立项目进展月报告制度,按时保质完成今年婴幼儿照护服务687个普惠托位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任务。二是加快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争取出台生育支持政策文件,推动托幼一体化发展,建立普惠托育机构财政补助投入机制。探索社区托育机构建设,满足婴幼儿家庭就近入托、价格优惠等需求。三是联合市场监管、公安、住建、消防等部门对托育机构开展执法检查,加强日常监管,对不符合要求的机构进行整治,防止“带病”运行。引导托育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促进托育服务市场规范发展。四是在市妇幼保健院成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发挥并提供托育从业人员培训、卫生保健指导、卫生评价等服务,不断提高托育服务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朱  明

  联 系 人:徐祖权

  联系电话:0593-2299516

 

  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