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要求审批宁德市王坑路(连城路至招贤路段)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要求审批宁德市王坑路(连城路至招贤路段)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
来源: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1-05-29 18:46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宁德市人民政府:

  我局收到宁德市王坑路(连城路至招贤路段)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供地材料后,于2020年5月10日召开局务会进行了研究,现将有关情况请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宁德市王坑路(连城路至招贤路段)道路工程项目位于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西起连城路,东至招贤路,用地面积1.3079公顷,该地块已经省政府农转用征收审批(闽政地〔2020〕327号),并完成征地补偿工作。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该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宁发改审批〔2020〕6号), 用地单位为宁德市城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我局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900202010010号),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3079公顷。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完成备案(备案号:202135090200000046)。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认定宁德市王坑路(连城路至招贤路段)道路工程地块不属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函》,认定该地块不属于地质灾害易发区。

  2021年4月29日,宁德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出具供地说明:将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西起起连城路,东至招贤路1.3079公顷(约19.6185亩)土地作为宁德市王坑路(连城路至招贤路段)道路工程用地。根据《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人民政府关于宁德市王坑路(连城路至招贤路段)道路工程宗地情况说明的函》,该地块已签订土地安置补偿协议,完成青苗、地上附着物理赔及房屋拆迁补偿等工作,并已于2020年度第十批次(闽政地〔2020〕327号)完成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具备划拨条件。同意将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西起连城路,东至招贤路1.3079公顷(约19.6185亩)土地无偿划拨给宁德市城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用于宁德市王坑路(连城路至招贤路段)道路工程的建设。

  我局已于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5月23日进行批前公示(宁自然资告〔2021〕65号),期间未收到异议。

  二、宗地划拨意见

  经审核,该项目部分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划拨目录。我局建议:将上述1.3079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划拨给宁德市城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宁德市王坑路(连城路至招贤路段)道路工程项目用地,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现呈报市政府审批。

  妥否,请示复。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