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召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暨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会议

来源:《福建日报》 发布时间: 2021-09-16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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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日上午,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暨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会议在南平顺昌县召开,省委书记、总林长尹力作出批示,省长、总林长王宁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副总林长康涛主持会议。

  尹力在批示中充分肯定了20年来全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的成绩。他强调,进入新发展阶段,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密结合率先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发挥林改策源地优势,深化森林资源管理、林地规模经营、林业金融创新、林业产业融合发展、林业碳汇等重点改革,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不断促进林业生态高颜值、林业产业高素质、林区群众高收入,加快生态省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让绿水青山永远成为福建的骄傲。

  王宁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期间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推动实施的重大改革实践。20年来,我们持续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全国树立起了一面旗帜。下一步,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化新时代林业改革,力争在七个方面实现新突破。一要在推行集体林地“三权分置”上实现新的突破,巩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一步放活林地经营权,稳步推进林权类登记发证;二要在推进适度规模经营上实现新的突破,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三要在大力发展林业产业上实现新的突破,大力推进新技术应用,培育壮大竹产业、林下经济、生态旅游、花卉苗木等绿色富民产业,建设林业产业集聚区;四要在创新林业金融机制上实现新的突破,优化林业金融服务,推进林业资产和权益证券化改革;五要在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上实现新的突破,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健全林业碳汇发展机制,深化重点生态区位森林赎买等改革;六要在健全生态建设与保护机制上实现新的突破,加快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持续开展“三个百千”绿化美化行动;七要在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上取得新的突破,三明、南平、龙岩要全面落实试点任务,为全国深化林改探索路子、作出示范。各地各部门要全面落实林长制,压紧压实责任,强化统筹、狠抓落实,确保我省林改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前列。

  9月1日下午,省直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林业局局长等实地考察了顺昌县“森林生态银行”展示馆、“森林资源运营平台”际下村示范点、西坑示范点、洋口林场木材战略储备基地、“洋林精神”成果展示馆,现场学习了顺昌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行林业规模化经营的经验做法。南平市、三明市沙县区、武平县政府在会上交流发言。省政府办公厅及其他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