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

来源:中国宁德 发布时间: 2015-08-06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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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督查现场

  近日,市交通执法支队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成立了“联勤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并派员组成2个督导组,对全市9个县(市、区)“两客一危”企业车辆安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组检查寿宁县星耀气体有限公司汽车队时,发现监控员长时间离岗,当时该公司有2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正在运营,监控系统平台仍延用未经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认定的“天川”公司平台,不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要求,且数据缓慢,难以实时监控;查看台账记录时,发现有1个星期的记录为空白。对此,督查组要求寿宁县“联勤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约谈企业负责人,认真执行“5号令”规定,限期整改到位,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当事人,抄告当地道路运输管理部门。
  据了解,此轮联合督查共抽查道路运输企业17家,详细检查了企业车辆动态监控设备及信息平台安装备案情况、动态监控相关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专职动态监控人员的配备情况、动态监控日志的记录情况及驾驶员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等,对发现存在安全监管不到位和运输安全隐患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
  下一步,市交通、公安“联勤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将从以下三方面着手,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一是要求各道路运输企业认真落实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的主体责任;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工作服务商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对道路运输企业和行业管理部门反映的影响车辆动态监控的技术和设备故障要及时予以解决;要求各县(市、区)交通执法机构、公安交警加大对辖区营运车辆动态监管的督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车辆动态监控措施和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的惩处。(黄增荣何建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