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启动

来源:中国宁德 发布时间: 2012-08-18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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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德网消息 (记者 陈薇)  记者从17日召开的宁德全市公安机关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暨集中整治大会战动员部署会议获悉,福建省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到2014年,在全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同时从今年8月至10月开展为期3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按照部署,到2014年底,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30%、较大事故起数下降20%以上,力争不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万车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据悉,在今年8到10月集中整治大会战期间,宁德市将确保实现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0%以上、较大事故起数同比下降15%以上,不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各地公安机关将全警行动,加强对重要道口、路段、重点时段的警力部署,提高路面见警率。每月10日、20日、30日,各地组织开展24小时路面执法统一行动,每周自行安排一次24小时统一行动。加大对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渣土车、校车等重点车辆的检查和整治力度,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依法上限处罚。全面启动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实行24小时勤务,对7座以上客车、旅游包车等实行逢车必查。
  此外,各地将在8月31日前完成对各安全隐患突出的临水临崖、连续下坡、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路段的全面排查工作,10月1日前完成辖区内所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建立隐患点排查工作台账。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违法记满12分、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严格依法上限处罚,并督促企业解除其聘用关系。从10月份起,严禁省内班线客运车辆凌晨2点至5点在我市道路通行。
  根据工作部署,从现在起,各乡镇派出所要全面参与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授权乡镇派出所承担起辖区无人员伤亡的、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