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车中,会频繁地与对方车辆进行交会;驾驶人应根据双方车型、车速及道路状况和交通情况,选择正确的会车地点和车速进行会车。
(2)在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观察道路两侧交通情况,若路面较宽且条件允许时,可不降速直接交会。
(3)在狭窄路面会车时,应根据路面的宽度降低车速,同时保持足够的横向安全距离,低速通过。会车有困难时,有让路条件的一方应让对方先行。在狭窄的坡路,下坡车让上坡车先行;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下坡车先行。
(4)遇道路宽度仅能容纳一辆车通过的路段、窄桥时,距狭窄处距离近、车速快的一方先行,距离较远、车速慢的一方应主动让行,不可盲目抢行。
(5)弯道上会车,应以道路中心线为界;未划有中心线的弯道,保持一定的横向间距,两车均紧靠道路右侧低速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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